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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農產品
2023/08/23

泡麵成分多,如何做好食品標示並符合衛生標準?

內文出處 SGS食品服務部編輯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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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麵成分多,如何做好食品標示並符合衛生標準?

泡麵 (速食麵) 除了麵體和油之外,配方上使用較多的香辛料及食品添加物,也提高了食品標示及原物料風險管理上的困難度,近來台灣也有多起進口泡麵產品檢出環氧乙烷的案件,本篇文章將就泡麵產品標示、環氧乙烷事件以及風險建議測試項目等一一說明。

泡麵的工業分類與製程特徵  

  依經濟部工業局工業產品分類,「泡麵」屬於速食麵條,係指以麵粉為主要原料,加食鹽及麵類改良劑,製成麵條以油炸處理或其他方法乾燥而成,並附加調味料及佐料之包裝麵類,可在短時間之內成為熟食食用的麵製食品。《包裝速食麵標示相關規定》
 

泡麵的營養成分與添加物

  泡麵 (速食麵) 主要以碳水化合物為主,可快速提供熱量,另含有少量的脂肪,蛋白質含量相對更低。礦物質及維生素通常在加工製程中已經被破壞殆盡,但消費者可以在成分表中發現泡麵經常添加維生素E (生育醇) 作為抗氧化劑使用,以防止泡麵產品中的脂肪氧化。除了營養價值相對較低外,由於調味粉中含有較多的鈉,若過量食用對於心血管及腎臟可能會造成潛在的健康負擔。


泡麵的食品標示

泡麵的品名標示原則

  • 泡麵內容物如包括調味粉包,且無食材包,應該使用與該調味粉包本質相符之「○○味麵、○○風味麵或○○湯麵」做為品名。
  • 泡麵內容物同時具備調味粉包及食材包,直接宣稱與該食材包本質相符之「○○麵」為品名。
 

泡麵包裝的料理圖片醒語標示

  包裝速食麵應於最小單位包裝圖片上明顯易見處標示「調理參考」或「調理建議」之醒語。如產品正面及側面均具料理圖示,均需標示醒語。《包裝速食麵標示相關規定》

圖 1、圖片來源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之食品標示法規指引手冊。
 

成分表中的食品添加物

        泡麵產品通常使用較多的食品添加物,須格外留意其標示的相關規範:
  • 應以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附表一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所定之品名,或一般社會通用之名稱標示之。
  • 屬甜味劑、防腐劑、抗氧化劑者,應同時標示其功能性名稱。
  • 屬複方食品添加物者,應標示各別原料名稱。
  • 食品中之食品添加物係透過合法原料之使用而帶入食品,且其含量明顯低於直接添加於食品之需用量,對終產品無功能者,得免標示之。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第9條。
 

日本輸入泡麵

        日本輸入之包裝食品、散裝食品等,應以中文標示產地至都道府縣。
 

素食產品標示

        若產品宣稱為素食,須符合《包裝食品宣稱為素食之標示規定》。
 

食藥署邊境查驗案例:泡麵檢出環氧乙烷事件

  自2022年5月起,台灣食品藥物管理署 (食藥署) 邊境已查獲約39件進口速食麵類食品檢出環氧乙烷 (ethylene oxide) 不符合,其中不乏許多知名品牌產也在其中,產品中檢出的大多為配料包、調味粉包、或蔬菜包等,麵體及油包檢出案例相對較少。目前台灣食品衛生安全相關法規並未核准環氧乙烷作為農藥使用,也未准許使用環氧乙烷氣體作為食品消毒用途,食品製造加工業者應注意原料及產品均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切勿使用「環氧乙烷」產製食品。
延伸閱讀:環氧乙烷污染風險?歐盟RASFF通報案例!SGS提供環氧乙烷EO檢驗服務
 

泡麵的建議測試項目

  • 營養標示項目
        泡麵類產品大多都屬於完整包裝食品,依照「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規定,食品外包裝上必須具備營養標示 (八大營養標示項目)。
 
  • 環氧乙烷
        針對泡麵產品包裝中的麵體、乾燥蔬菜包、調味粉包、調味油包等,分別檢驗環氧乙烷含量。
 
  • 動物性成分檢驗 (有素食宣稱者)
        SGS 可依照素食產品的類別 (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蛋奶素、植物五辛素) 提供合適的食品成分鑑定服務,協助業者鑑定素食產品中是否含有動物性成分、牛、豬、雞、羊、魚、雞蛋、牛奶、植物五辛等成分。
延伸閱讀:素食標示法規及素食成分檢驗服務介紹
 
  • 抗氧化劑
        目前泡麵大多使用的抗氧化劑為維生素E,其他非天然抗氧化劑如二丁基羥基甲苯 (BHT)、丁基羥基甲氧苯 (BHA) 、第三丁基氫醌 (TBHQ) 目前已較少使用,但可能因為油脂原料而帶入產品中。台中市衛生局曾於2020年抽驗10款泡麵,針對泡麵「麵體」檢驗「抗氧化劑」含量,9款產品均未檢出含有抗氧化劑,僅其中1款印尼進口的乾撈麵,含有0.02g/kg 微量TBHQ,調查後認為麵體雖經檢出TBHQ,但含量遠低於衛福部油脂中限量 0.20g/kg,推定麵體檢出的TBHQ,是來自油炸麵體所用的棕櫚油帶入產品中,而非直接添加進產品所導致,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第9條第2項規定,仍在法律容許範圍內。
  • 防腐劑
        由於泡麵的麵體在製造過程中大部分的水分已被除去,水分含量及水活性都相當低,不利於微生物生長,所以其實並不需要再添加防腐劑。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麵體也不得添加使用防腐劑 (例如苯甲酸、己二烯酸、丙酸等)。
        近日 (2023/8/23) 台灣食藥署邊境檢驗案例中,1件來自越南泡麵食品之麵體與醬包檢出防腐劑不符規定,業者說明麵體可能為共用產線汙染所致,但仍不符合食安法第17條規定。另外,醬包所檢出之苯甲酸及己二烯酸,其混合使用量亦不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中其他調味醬防腐劑用量規定。
 
  • 病原菌 (可即食者)
        部分的泡麵產品若符合「經復水或沖調即可食用之食品」,亦須符合食品中微生物標準針對病原菌的限量標準。
 

若您有泡麵類產品的檢驗需求,歡迎與我們聯繫!

 
※ 本文由SGS食品服務部編輯小組整理編撰,若他方引用本網頁相關文章內容亦應註明出處,並應確實遵守著作權規範。

參考資料:
  1. 包裝速食麵標示相關規定。102 年9 月10 日部授食字第1021350360 號。
  2.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標示法規指引手冊。
  3. 台中市政府 (2020/8/9)。中市消保官抽查市售10款進口泡麵 防腐劑及抗氧化劑含量全數合格。檢索日期:2023/8/23。檢自https://www.taichung.gov.tw/1578982/post 2020/8/9

關鍵字: #泡麵檢驗 #環氧乙烷 #泡麵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