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民眾於日常飲食之外,可能為了保養或補充營養等需求,去購買坊間所稱的「保健食品」、「營養保健食品」、「機能性食品」等,這類食品若經過科學研究且數據顯示能促進民眾健康、減少疾病危害風險,同時也取得衛生福利部核發的健康食品查驗登記許可證,並且在產品包裝上標有小綠人標章及具核准功效的食品,可稱為「
健康食品」。
鑑於消費者通常對保健類食品抱有較高的期望,食品製造商可藉由自願性食品檢驗展示企業對於產品品質及安全的重視,同時樹立品牌形象,以提高市場競爭力,獲得消費者信任。
保健食品推薦的測試項目有哪些?
保健食品可作為「一般食品」販售,須符合衛福部對於一般食品的衛生安全規範,此外,也可經測試確認產品中具有所宣稱的指標性成分:
- 八大營養標示 (一般食品標示規範)
- 重金屬 (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風險管理)
- 病原性微生物 (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
- 防腐劑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 真菌毒素 (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
- 塑化劑 (降低食品中塑化劑含量之企業指引)
- 西藥成分 (風險管理)
- 環氧乙烷 (風險管理):含關華豆膠、刺槐豆膠、食用空膠囊、芝麻、高油脂及香辛植物類原料、植物萃取物、碳酸鈣者。
- 其他測試:
- 脫鎂葉綠酸鹽 (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藍/綠藻產品
- 縮水甘油脂肪酸酯 (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魚油等食用油脂
- 三聚氰胺 (食品中檢出三聚氰胺之管理指引):乳製品
- 基因改造:基改相關宣稱者
- 動物性成分檢驗:素食宣稱產品
- 蘆薈素 (食品原料蘆薈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蘆薈相關產品
- 苯(a)駢芘 (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含蜂膠、蜂王乳或螺旋藻之膳食補充品
- 指標性成分測試:維生素、礦物質、胺基酸 (含支鏈胺基酸BCAA、牛磺酸、GABA等)、膳食纖維、水溶性總多醣、脂肪酸 (含DHA、EPA等)、兒茶素、茶多酚、茶胺酸、總多酚、葉黃素、β-胡蘿蔔素、茄紅素、玉米黃素、蝦紅素、薑黃素、膠原蛋白、葡萄糖胺、透明質酸鈉、白藜蘆醇、芝麻素、三萜類、皂苷類、原花青素、納豆激酶、綠原酸、大豆異黃酮、特定乳酸菌種鑑定等。(更多指標性成分測試項目,請直接與我們聯繫洽詢。)
- 食品保存試驗
- 農藥殘留:植物性原料 (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 動物用藥殘留:動物性原料 (動物用藥殘留標準)
- 中草藥原料測試項目:中草藥檢測服務
食品原料成分確認
由於許多保健食品原料可能是較為特殊的食材來源,當食品業者研發新產品或進口新穎的保健食品時,須留意產品的原料或食品添加物在台灣是否可合法可作為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物使用,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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