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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農產品
2023/11/13

巧克力檢驗:品名標示規定及衛生標準

內文出處 SGS食品服務部編輯小組整理編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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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克力檢驗:品名標示規定及衛生標準

衛福部對於巧克力產品的品名標示訂有「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供業者依循,若為完整包裝食品,外包裝上也必須具備營養標示,而在衛生標準方面,也訂有苯(a)駢芘、黃麴毒素、病原菌及食品添加物等限量。

關於可可豆及巧克力

  可可豆採摘後經過一系列加工後製成可可粉、可可脂及可可膏等,作為製造巧克力的原料,「巧克力」指以可可脂、可可粉或可可膏等可可製品為原料,並可添加糖、乳製品或食品添加物等製成之產品。這類含有可可製品的產品品名標示,需依照衛生福利部 (衛福部) 制定的「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進行命名,另外,如果巧克力產品屬於完整包裝食品,也必須依規定在外包裝上具備營養標示
 

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

1. 固體型態不含內餡之產品:黑巧克力、白巧克力及牛奶巧克力

類型

黑巧克力

白巧克力

牛奶巧克力

應有成分

可可脂、
可可粉與(或)
可可膏

可可脂、
乳粉

可可脂、
乳粉、
可可粉與(或)
可可膏





總可可固形物(%)

≧ 35

-

≧ 25

可可脂(%)

≧ 18

≧ 20

-

非脂可可固形物(%)

≧ 14

-

≧ 2.5

牛奶固形物(%)

-

≧ 14

≧ 12

若有添加其他植物油,植物油之添加量<5%,品名附近須標示「添加植物油」等字樣。
 

2. 以1.的巧克力添加其他食品原料後製成的固體產品,並以巧克力為品名者

巧克力含量至少25%,並於品名加標「含餡」或「加工」等字樣。
 

3. 品名標示為「巧克力抹醬(或糖漿)」

以可可脂、可可粉或可可膏等可可製品為原料,並得添加其他食品原料製成半固體型態或流體型態,其總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5%或可可脂至少2%。
 

4. 可可沖泡粉類

非屬固體型態,得免依本規定標示。
 

巧克力相關的衛生標準有哪些?

  在衛福部所訂定的衛生標準中,與巧克力或可可脂 (食用油脂) 相關的衛生標準項目整理如下,但因為巧克力在零食點心類產品及飲料中應用廣泛,因此也要注意該類型產品及其他食品成分相關的衛生標準與風險來源,例如巧克力花生餅乾需要符合巧克力、花生及榖類加工品等相關的規定。

1. 食品中汙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 (點我查詢)

  • 重金屬:汞、鉛、砷
    可可脂 (食用油脂)
  • 苯(a)駢芘(Benzo(a)pyrene, BaP)
    可可豆及其製品,以可可脂之含量為基準:限量5.0 μg/kg
  • 總黃麴毒素
  • 縮水甘油脂肪酸酯 (以縮水甘油/環氧丙醇計)
    市售供食用或作為食品加工原料之植物性食用油脂、魚油及海洋生物油脂 (未經精煉程序之初榨油脂不適用。) 1000 (μg/kg)
 

2. 食品中微生物標準 (點我查詢)

  • 腸桿菌科 (冷凍即食食品)

  • 金黃色葡萄球菌 (其他即食食品)

  • 沙門氏菌 (其他即食食品)

  • 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 (其他即食食品)
     

  近期歐洲發生跨國的巧克力產品食品中毒事件,疫情的起因可能是因為該產品生產過程中汙染了鼠傷寒沙門氏菌,截至2022年4月5日,已報告134起病例,大多為10歲以下兒童受到感染,該產品在多個國家/地區已啟動了食品召回。(EFSA)
 

3.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

  • 焦糖色素

  • 防腐劑

  • 漂白劑-二氧化硫

  • 甜味劑

  • 著色劑

 

SGS食品服務部可提供的巧克力及其製品相關檢驗服務

  • 八大營養標示成分

  • 汙染物質

  • 真菌毒素

  • 微生物

  • 食品添加物


 

若您需要食品檢驗或其他相關測試服務,歡迎您立即詢問!

 

資料來源

關鍵字: #巧克力檢驗 #可可脂 #苯(a)駢芘 #沙門氏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