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普尼相關法規
2017 年雞蛋檢驗出農用藥劑芬普尼的事件引起各界關注,行政院責令衛福部、農業部儘速完成雞蛋芬普尼殘留量標準訂定的法定程序,使畜牧業者能有所遵循。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依據國際標準、各項試驗、動植物殘留量,以及芬普尼的每人每日攝取量(ADI)等綜合評估訂定雞蛋中芬普尼殘留標準為 0.01ppm,並於107年6月29日生效。
各國芬普尼法規標準
有鑑於黃豆、玉米、小麥等可製成飼料的穀物,在國外種植時可使用芬普尼,可能在製成飼料被雞隻吃下肚後形成殘留,因此,國際上均針對雞蛋訂出芬普尼殘留標準,各國雞蛋芬普尼殘留標準分別為美國0.03 ppm、食品法典委員會 (Codex) 0.02 ppm、日本0.02 ppm、澳洲0.02 ppm、歐盟 0.005 ppm。即使衛福部已訂定雞蛋芬普尼殘留標準,雞農仍不得使用芬普尼於產食動物,同時,芬普尼已列為養禽場例行檢驗項目之一。
認識芬普尼
芬普尼為農藥的一種;對於螞蟻、白蟻、甲蟲、蟑螂、扁蝨、浮游動物和蜜蜂等昆蟲有效,因此芬普尼多用於殺蟲劑使用,包括許多常見的螞蟻、白蟻、甲蟲、蟑螂、扁蝨等殺蟲劑或是寵物的跳蚤產品。殺蟲劑產品形式多為顆粒、凝膠餌或液狀產品。
芬普尼作為環境用藥
芬普尼對昆蟲具有毒性,在台灣核准作為農藥 (防治農作物害蟲)、環境用藥 (居家或公共場所防治蚊子蟑螂) 和動物用藥 (犬貓驅蟲) 使用,養雞場所僅能在雞舍淨空時用來除蟲,若未依規定使用,在雞隻仍在雞舍時施藥,可能會導致在雞蛋中檢驗出芬普尼 (或其代謝物) 殘留。
SGS 提供雞蛋中芬普尼檢驗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