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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農產品
2023/09/28

美國食品過敏原標示與預防管控

內文出處 整理自美國FDA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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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於2023年起新增芝麻做為第九大主要食物過敏原,輸美食品需要格外留意過敏原的標示及避免製作過程中的交叉污染,亦自願性使用食品過敏原資訊揭露。

食物過敏

        食物過敏影響了數百萬美國人及其家庭。每年,FDA 都會收到關於消費者在接觸食物過敏原所帶來的危害後經歷不良反應的報告。對食物過敏原的不良過敏反應可能是由食物過敏原的㇐次進食引起的,其嚴重程度可以從自限性的胃腸症狀或皮膚疹到嚴重的過敏反應,甚至可能致命。目前還沒有有效的方法來預防所有由食物過敏原引起的過敏反應;因此,為了預防不良健康後果,食物過敏的消費者需要能夠識別並避免食物過敏危害。
 

美國包裝食品的過敏原標示規定

  美國於2004 年、2021 年分別通過了FALCPA 及FASTER 法案,目前將下列 9 類食物列為食品中的主要過敏原,食品中的主要過敏原必須在成分名稱後使用括號說明主要過敏原的種類,例如 “flour (wheat)”,或者在緊鄰成分清單資訊處使用“contains” 標示過敏原,例如 “Contains wheat, milk, and soy.”。

  • 牛奶 (milk)
  • 蛋 (eggs)
  • 魚 (Fish)  例如鱸魚、比目鱼或鱈魚等
  • 甲殼類 (crustacean shellfish)  例如螃蟹、龍蝦或蝦
  • 堅果 (tree nuts)  例如杏仁、山核桃或核桃
  • 小麥 (wheat)
  • 花生 (peanuts)
  • 大豆 (soybeans)
  • 芝麻 (sesame)
     

因應芝麻被列為主要食物過敏原...

        美國 FDA 於2023 年5 月發布了最新版的常見食品過敏原標示及防止交叉接觸的政策聲明草案 (CPG Sec 555.250 Statement of Policy for Labeling and Preventing Cross-contact of Common Food Allergens),草案中說明了如何因應美國將芝麻列為主要食品過敏原。除了具有芝麻成分的食品需要增加 “sesame”的過敏原標示外,需要特別留意的是,由於美國標示法規允許使用調味劑(flavoring)、著色劑 (coloring) 或附帶添加劑 (incidental additive) 等集合術語,若這些成分含有主要食品過敏原時,標示上必須標明主要食物過敏原的食物來源,例如 “natural flavor (milk)“。此外,如果芝麻被用作香辛料混合物的㇐部分,並使用 “spice” 或 “spices” 進行成分標示時,應在成分表中 “spice” 或“spices” 後以括號標示過敏原,或在 “Contains” 中聲明,即“Contains sesame”或 “spices (sesame)”。


若未標示過敏原資訊會有什麼影響?

  針對食品標示中未完整聲明過敏原資訊的食品,FDA將視情況而定,對該產品進行召回、拒絕進口和扣押等強制執法行為。此外針對美國境內與境外標示不合格的廠商,FDA將分別以發出警告信,與將違規行為列在進口警報中來進行通報。而消費者也可透過訂閱FDA官網的電子報,接收產品召回、市場撤回與安全警報的相關資訊。
 

避免過敏原的交叉接觸

        過敏原交叉接觸 (cross-contact) 可能是由於未充分清潔共用設備、未妥善隔離過敏原、不合適的再製添加、或不合適的生產排程等所引起。無意中存在過敏原 (即由於交叉接觸而存在過敏原)的可能性受多種因素影響,如食物的特性、過敏原在食物中的分佈 (均質或顆粒狀)、生產過程的類型、使用的設備以及所應用的清潔程序 (例如,乾潔 dry cleaning 與濕潔 wet cleaning)。
        無意中摻入食品中的主要食品過敏原不應在成分列表或 “Contains” 中聲明。相反地,業者必須遵守適用的要求來解決過敏原交叉接觸問題。除少數例外情況外,這些預防性控制要求規定食品工廠必須實施食品安全計劃,其中包括危害分析,用以識別可採取預防措施避免的已知或可合理預見危害。所採用的預防管控必須能夠顯著的減少或預防危害,以避免食品的製造、加工、包裝及儲存等過程不受到主要過敏原的接觸汙染。
 

自願性的食品過敏原資訊揭露

        美國於2023 年5 月所發布的指引草案版本 (CPG Sec 555.250) 中,提及目前FDA 對於自願性的過敏原資訊揭露的管理方針,例如產品上經常使用的”may contan”及 ”gluten free”等文字,都屬於自願揭露的過敏原資訊。

 

  • 過敏原建議聲明 (advisory statements)

        除了FD&C 法案對於主要過敏原標示的強制要求外,業者可以自願在食品標示上使用“may contain [allergen]”或“produced in a facility that also uses [allergen]”等建議聲明,用以提醒消費者可能因為交叉接觸可能存在的食品過敏原風險,需要留意的是,這類業者自願性使用的過敏原建議聲明不能用來替代業者應該遵守當前的良好生產規範 (cGMP) 以及食品過敏原預防控制措施。此外,任何過敏原建議聲明必須真實且不具有誤導性。

 

  • 無過敏原聲明 (allergen-free claims)

        業者也可以自願向消費者提供產品不含某些過敏原的資訊(例如“allergen free”)。聯邦法除了針對“gluten-free” 有明確的定義外,目前沒有其他相關法規定義產品不含 “free” 主要食物過敏原來源的具體條件。如果產品標示 ”milkfree”等聲明,FDA 預期該產品中不含牛奶過敏原。

備註:依照聯邦法規定 (21 CFR 101.918),若聲稱“gluten-free”的食品中含有不可避免的麩質時,FDA 設定了麩質含量需低於 20 ppm 的限制。這是使用有效的科學分析工具可以在食品中持續檢測到的最低含量。

延伸閱讀:麩質容易導致過敏?了解麩質食物過敏原及過敏症狀,避開飲食誤區
 

SGS 食品過敏原檢測服務:降低交叉汙染風險,確保食品安全

  歐美地區格外重視食品中過敏原的標示聲明及廠區的預防管控,在英國食品安全局 FSA 及美國FDA 所公布的食品回收中,經常可以看到食品因為未預期且未聲明的過敏原問題而發布回收訊息,例如黑瓜子產品中含有未標示的大豆及小麥過敏原、海鹽蘋果香醋薯片中未標示的牛奶過敏原、大豆卵磷脂膠囊中未申報的花生過敏原等案例。
        針對輸美食品,SGS 除了可以提供食品標示的審查服務外,也可以針對產品或者原料是否有遭到過敏原汙染進行測試。在廠區管理方面,SGS 可提供您完整的過敏原監控服務,確認清潔效果並監控產線的過敏原汙染風險。

  • 輸美包裝食品標示審查食品及原料過敏原測試:可針對牛奶、蛋、魚、甲殼類、堅果、小麥、花生、大豆、芝麻等美國主要食品過敏原。
  • 過敏原環境監控測試:環境塗抹、定點清洗液 (clean-in-place rinsate) 樣品測試等。

延伸閱讀:什麼是食品過敏原? 食品廠又該怎麼檢測呢?


※ 本文由SGS 食品服務部編輯小組整理編撰自美國FDA 官方網站內容,若他方引用本網頁相關文章內容亦應註明出處,並應確實遵守著作權規範。

參考資料:

  • US FDA (2023/5/16). CPG Sec 555.250 Statement of Policy for Labeling and Preventing Cross-contact of Common Food Allergens. Retrieved 2023/9/19 from https://www.fda.gov/regulatory-information/search-fda-guidance-documents/cpg-sec-555250-statement-policy-labeling-and-preventing-cross-contact-common-food-allergens 
  • US FDA (2023/5/4). 'Gluten-Free' Means What It Says. Retrieved 2023/9/19 from https://www.fda.gov/consumers/consumer-updates/gluten-free-means-what-it-says
  • US FDA (2021/5/5). The Current Food Allergen Landscape. Retrieved 2023/9/21 from https://www.fda.gov/food/conversations-experts-food-topics/current-food-allergenlandsca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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