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食品消息
公告修正「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明訂食品之製造、加工、調配及輸入業者,其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之內容項應包含:產品製造(或輸入)流程及危害分析、 製程(或輸入)相關作業標準程序、內部稽核 (針對製造、加工、調配業者) 與供應商管理、教育訓練。(2022/01/05)
擬修正增訂食用油脂中縮水甘油脂肪酸酯之限量規定 (1000 μg/kg),另針對供為生產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及嬰幼兒副食品之食用油及脂肪,加嚴限量管理 (500 μg/kg)。相關規定擬自113年1月1日起施行。(2022/01/26)
因應農委會核准使用的動物用藥品項,衛福部預告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增訂海樂奎喏(Halquinol)及泰地羅新(Tildipirosin)於豬隻肌肉、肝、腎及脂(含皮)中等8項殘留容許量,自發布日施行。(2022/01/26)
-
衛福部第二次預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
第二次預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修正重點如下,並預定於113年1月1日起實施:(2022/01/26)
-
修正營養宣稱定義。
-
增加錠狀與膠囊狀食品營養標示之單位,例如顆、粒、錠。
-
修正胺基酸單位為公克或毫克標示、維生素與礦物質標示方式、復水產品之標示方式。
-
新增營養標示以每一份量及「每100公克(或毫升)」之單位標示一致性規定。
-
修正熱量及營養素得以「0」之標示規定。
-
增加錠狀、膠囊狀食品之每份數值標示方式,以及修正熱量或營養素標示值之方式。
食品進出口
日期
|
目的地
|
食品/農產品
|
不合格原因說明
|
2021/12/13
|
美國
|
果乾
|
疑似含有有毒或有害物質—鉛,可能損害健康
|
2021/12/16
|
美國
|
樹薯澱粉產品
|
疑似含有人工色素,並且並未於標示上陳述此事實。
|
2021/12/16
|
美國
|
樹薯澱粉產品
|
未依照要求聲明產品中存在的主要食品過敏原
|
2022/01/11
|
美國
|
辣椒醬
|
食品成分標示錯誤
|
2022/01/11
|
美國
|
蘋果、配料或糖漿(2)
|
違反FPLA
|
2022/01/11
|
美國
|
柑橘類水果
|
違反FPLA
|
2022/01/11
|
美國
|
其他水果及水果產品、配料或糖漿
|
違反FPLA
|
2022/01/11
|
美國
|
荔枝、配料或糖漿
|
違反FPLA
|
2022/01/11
|
美國
|
柑橘類水果、配料或糖漿
|
標示語言錯誤
|
2022/02/03
|
美國
|
金針菇
|
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 (輸入警報99-23)
|
2022/01/27
|
香港
|
米粉
|
產品含有麩質未標示
|
2022/01/31
|
香港
|
米粉
|
總脂肪含量與標示值不符
|
-
輸銷歐盟之含加工乳品之複合性食品加註申請案,業獲歐方核可並公告。
倘台灣食品業者有意輸銷旨揭產品至歐盟,應確保所使用之乳原料確實來自歐盟核可之第三國或歐盟會員國之登錄廠場,並隨貨檢附私人聲明,始得輸銷。(2022/01/06)
欲輸銷牛肉與牛肉以外肉類罐製類產品至紐西蘭之業者,須格外注意殺菌值條件、檢附加熱處理聲明、檢附防檢局簽發之「輸出動物產品檢疫證明書」、牛肉原料須來自特定國家、產品需符合紐國「特定動物源產品進口衛生標準規範」等事項。(2022/01/03)
-
輸入食品不符合
- 根據台灣食品藥物管理署 (TFDA) 公布1月進口食品檢驗資訊共29件不符合:
- 農殘不符合共18件:包括蔬果產品(14件)、五穀雜糧類及豆類產品(1件)、茶類(2件)、香辛料及乾燥草本(6件),其中6件來自中國大陸的猴頭菇檢出克美素不符合;
- 6件水產品鎘超標(丁香魚、紫海膽卵、海膽醬、鯊魚皮、活扇貝、蝦仁);
- 5件產品不符合食品添加物限量標準,不符合產品包括熱狗醬(己二烯酸)、香蕉脆片(糖精)、膠原蛋白石榴汁(糖精)、辣椒細片(蘇丹色素三號)、核桃味瓜子(甜味劑-環己基(代)磺醯胺酸、糖精)。
國際食品消息
-
日本擬針對「無添加物」食品標示制定指引
-
中國大陸海關總署加強臺灣輸陸活魚檢驗
-
歐盟修訂含乳製品之複合性食品輸入動物規定、禁用二氧化鈦、修訂茶葉及蜂蜜農藥MRLs
-
歐盟 (2022/01/05) 發布修訂公告 (EU)2022/7,更新貨架期穩定的含動物源成分複合性食品(肉製品除外) 輸歐健康聲明範本(Annex V),健康聲明的內容包含:產品可以在常溫下儲存或運輸;除明膠、膠原蛋白或規定的高度精煉產品外,不含任何其他肉製品;動植物源成分符合歐盟原產地要求;含乳製品經過特定的風險緩解處理。該法規自歐盟官方公告發布後生效。
-
歐盟通報WTO (2022/1/20) G/SPS/N/CHE/85,基於歐洲食品安全局 (EFSA) 的科學意見,刪除了在食品中使用二氧化鈦 (E 171) 的授權,相關規定生效前 (2022/02/07) 製造的食品,可在六個月內進入市場販售,並可能繼續販售至保存期限。
-
歐盟(2022/1/25) 發布農藥殘留容許量修訂 (EU) 2022/93,其中蜂蜜中賜派滅(Spirotetramat) 擬由現行0.05* mg/kg提高至0.5 mg/kg,預定自2022/2/14起生效。
-
歐盟(2022/1/20) 發布農藥殘留容許量修訂 (EU) 2022/78,其中茶葉中Methylisothiocyanate 擬由現行0.02* mg/kg Dazomet提高至0.05* mg/kg,合賽多 (Hexythiazox) 擬由現行4 mg/kg提高至15 mg/kg,預定自2022/2/9起生效。
-
東南亞:越南修訂進口包裝食品標示規定;新加坡增訂動物用藥殘留限量及營養及飲品規範
-
越南 (2021/12/9) 修訂國內銷售的進口包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111/2021/ND-CP (不包含轉口貨物),包括原標示內容、貨品名稱、產地、成分數量、各食品類別的必要標示內容、宣稱等,進口食品的原包裝須包含以外國語或越南語標示的貨物名稱、產地、製造廠或負責廠商,另也修訂食品添加物的標示規定。此規定將自2022年2月15日生效。
-
新加坡SFA (2022/1/7)公告增訂多項禽畜水產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限量 (SFA 07.05.007.0005),相關規定將自2022年1月17日起生效,其中水產品部分增訂的限量多為台灣未表列的動物用藥或農藥項目,相關業者若有出口魚產品至新加坡,應多留意法規符合性。
-
新加坡SFA (2022/12/30) 公布食品法第2號修正案,新增營養級飲品 (Nutri-Grade beverages) 的定義、分級、營養標示、標章及廣告等規定。營養級飲品 (也包含粉末和濃縮液等形式)不包括以下:20ºC酒精含量高於0.5% (v/v)者、現場調製者、潛在購買者可客製化成分者、有特殊目的或對象者 (例如特殊醫療目的、嬰兒配方食品、飲食控制等),相關規定將自2022年12月30日起實施。
-
韓國修訂食品標示規定
-
韓國食品藥物安全部 (2021/12/30) MFDS發布2021-116號公告,擴大營養成分標示的食品範圍,以提供消費者更透明的訊息;修訂個別食品種類的標示項目和標準;在食品規格及標準中新增「簡易肉品烹調套餐」的類別。
-
韓國MFDS於2021年11月24日發布的農藥殘留量修訂通知 (2021-97) 已於2022年起開始實施,茶葉產品的部分,修訂歐蟎多(下修)及畢芬寧(放寬)的限量,並刪除了13項殘留容許量 (改採統一標準 0.01 mg/kg或更低),本次異動項目皆包含在380及481項農藥殘留分析方法中。
食品安全事件
-
美國 CDC / 大腸桿菌 O157:H7 / 盒裝沙拉 / 身體不適10人,4人住院 / 2022/1/6
-
美國 CDC / 李斯特菌 / 盒裝沙拉/ 身體不適17人,13人住院,2人死亡 / 2022/2/1
-
美國CDC / 大腸桿菌 O157:H7 / 小菠菜 / 身體不適15人,4人住院/ 2022/1/6
引用資料來源網站:(最後檢索日期 2022/2/7)
撰文者:SGS食品服務部編輯小組
※ 若他方引用本網頁相關文章內容亦應註明出處,並應確實遵守著作權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