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TFDA)於2025年1月22日預告化粧品標示規範變更的依據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七條第一項第十款,該條款規定:「化粧品之外包裝或容器,應明顯標示下列事項……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標示事項。」,修正 《化粧品外包裝、容器、標籤或仿單之標示規定》第七點,並新增但書條款,要求特定香精與香料成分不得僅以「Fragrance」、「Parfum」等詞彙表示,應明確列出成分名稱。此外,《化粧品應標示成分名稱之香精或香料成分(草案)》具體規範了需標示的香精與香料成分,以及當其濃度超過特定閾值時,應列出完整成分名稱。
「Fragrance」與「Parfum」到底是什麼?
「Fragrance」與「Parfum」在化妝保養品中普遍被使用來代表香精與香料成分,但這些詞彙未明確揭露具體成分,使消費者難以辨識產品內含的香料種類。此次標示新規範將要求廠商列出特定香精或香料成分,提升透明度,讓消費者能更清楚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
新規範要求
根據預告修正草案:
• 過去標示方式:
可使用「Flavor」、「Fragrance」、「Parfum」等廣泛詞彙來表示香精與香料成分。
• 新修正內容:
若含有特定香精或香料成分,且超過以下使用濃度,則不得以籠統名稱代替,須明確標示成分名稱:
影響範圍
1. 品牌與製造商:企業需更新標示方式,確保符合新法規,並可能需調整產品配方以應對市場需求變化。
2. 消費者:更清楚了解產品成分,避免可能的過敏風險,提升選購時的安全感與知情權。
3. 國際市場銜接:與歐盟等地方對香精標示的規範更趨一致,助於國際市場拓展。
常見特定香精與香料成分
依據新規範,以下成分若超過特定濃度,將需要個別標示:
• Amyl Cinnamal(122-40-7)
• Benzyl Alcohol(100-51-6)
• Citral(5392-40-5)
• Limonene(5989-27-5)
• Linalool(78-70-6)等
市場趨勢與品牌應對策略
品牌可透過以下方式調整策略:
✔ 優化產品配方:減少高風險成分,提升配方安全性。
✔ 提升標示透明度:主動提供詳細成分資訊,增加消費者信任。
✔ 國際標準對接:確保產品符合全球市場趨勢,降低未來進出口障礙。
隨著法規趨嚴,香精與香料成分標示透明化將成為化妝保養品產業的重要變革。這不僅保障消費者權益,也促使品牌提升產品品質,進一步強化市場競爭力。SGS健康產業福部提供化粧品成分及標示評估服務,以確保產品能符合最新規範,並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保持優勢。
※ 本文由SGS健康產業服務部編輯小組參考整理自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