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葉是台灣高經濟價值的農產品之一,除了滿足台灣在地市場需求外,近年來也外銷至世界各地,除了積極提升產品品質,台灣及外銷市場法規的符合性也是業者必須管控的風險,其中又以農藥殘留及重金屬為最常檢測的項目。
茶葉測試介紹:農藥殘留標準
為了因應新農藥的核准及國內外的農藥殘留法規異動,SGS提供了多種茶葉產品對應的農藥殘留檢測方案:
檢測項目 (套裝農藥檢測) |
多重農藥殘留410 項農藥
多重農藥殘留411 項農藥 (含二硫代胺基甲酸鹽) |
TFDA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五),自2023/1/1施行 |
多重農藥殘留488項農藥 |
參考國際方法,適合有外銷目的之自主管理 |
多重農藥殘留131項農藥 |
參考國際方法,適合有外銷目的之自主管理,項目與多重農藥殘留488項未重複。 |
嘉磷塞及固殺草等極性農藥 |
參考歐盟極性農藥方法。
嘉磷賽、固殺草在國外常訂有殘留容許量。 |
培丹 |
中國大陸、歐盟、日本皆訂有殘留容許量。 |
過氯酸鹽、蒽醌、汰芬隆及其代謝物 |
茶葉出口歐盟建議增加測項 |
印尼茶葉農藥殘留16項+鉛、鎘 |
茶葉出口印尼推薦項目 |
2,4-D、2,4,5-T (橙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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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quat+巴拉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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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極性農藥【固殺草】特性及作用機制、
極性農藥【嘉磷塞】的特性及作用機制
為什麼輸歐盟茶葉要檢驗汰芬隆及其代謝物+蒽醌?
蒽醌 (Anthraquinone) 是歐盟針對亞洲茶葉重點監控的農藥,容許量為0.02* ppm;台灣允許茶農使用汰芬隆 (台灣茶葉容許量 5.0 ppm),但在歐盟茶葉容許量為0.01 ppm。因此建議茶葉出口歐盟時檢驗加測這兩支農藥,以加強風險管控。
出口茶葉至日本需要注意什麼?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委會)為有效管制出口日本茶葉之品質,以穩定台灣產銷秩序,訂定「
茶葉出口日本同意文件核發注意事項」,並於111年(2022年)3月18日修訂相關規定,外銷業者若有茶葉輸日需求,務必於出口前詳閱此規定,備妥相關文件後向農委會提出申請,若有相關檢驗報告需求,可洽詢SGS食品服務部,我們將提供對應的解決方案。
外銷茶葉風險評估
SGS食品服務部除了提供多種農藥殘留檢測服務,也針對多個茶葉出口國家 (歐盟、美國、日本、韓國、中國大陸、東南亞國家、加拿大、紐澳…等) 提供對應的衛生法規與風險評估服務,讓您的自主管理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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