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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農產品
2013/02/22

臺北市元宵湯圓查驗結果公布

內文出處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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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節即將到來,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近日前往湯圓飲食店、甜品店、超市、傳統市場等進行元宵湯圓及配、餡料抽驗,總計抽驗47件產品(18件包裝、29件散裝),品質檢驗結果全部符合規定,惟1件產品外包裝標示不符規定。 本次抽樣47件產品,包含40件湯圓製品、5件配、餡料及2件芋圓,檢驗項目為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去水醋酸)若有顏色則加驗著色劑,品質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另檢視18件產品外包裝標示,其中1件「冷凍小湯圓(有效日期:2013.11.20」檢出紅色6號,惟外包裝原料標示為食用色素紅色四十號,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5.6%),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33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消費者選購時應注意: 一、 一般現場手工搖製之散裝元宵湯圓,應注意製作場所之工作人員手部清潔衛生,例如:不得留指甲、不得配戴飾物、不得塗指甲油、不得有傷口,並需穿戴乾淨之衣帽。二、 製造場所盛裝湯圓之容器及工作檯面、天花板、牆壁及地面應保持乾淨。三、 注意配料(如搭配湯圓煮食的紅豆、八寶豆、芋圓等)的鮮度及保存方式。四、 完整包裝上應有有效日期之標示,若選購冷凍(藏)湯圓需再檢視保存溫度,並查看販售場所之溫度是否符合(例:冷凍的產品,則應放置在-18℃以下之冷凍櫃販售;冷藏的產品,則應置放7℃以下冷藏櫃販售),以保持產品最佳的鮮度及防止質變。 提醒市民朋友注意湯圓的熱量,以一般無餡小湯圓來說,10顆就相當於主食1份,熱量高達70大卡,相當於4分之1碗的白飯;包餡湯圓熱量更高,若是芝麻或花生等傳統口味,4顆含熱量約280大卡,等於吃進一碗白飯。因為湯圓熱量高,所以糖尿病及慢性病患都不宜多吃,以免造成體重增加與身體負荷,建議民眾適量食用。此外湯圓的外皮大多以糯米為主,粘性高不易消化,如有咀嚼不全或胃腸機能不佳的人,應慢慢進食,避免造成消化不良或食道阻塞的危險。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請撥02-27208889)轉7077。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或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http://consumer.fda.gov.tw/查詢相關訊息。

關鍵字: #抽樣檢驗,食品添加物,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