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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農產品
2011/07/01

歐盟7月實施食品標籤新制

內文出處 台灣食品良好作業規範發展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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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洲聯盟各國7月開始實施食品標籤新制,歐洲議會環境、衛生暨食品安全委員會主席來恩表示,新規定實施後,有助消費者作出明智購物決策。

        據歐盟(EU)公布的統計數據,境內有超過2200萬青少年體重過重,至於被定義為肥胖的人口超過500萬,而且每年以40萬人的速度增加中。有鑑於此,經歐洲議會、歐盟執委會與歐盟理事會協商後達成共識,自7月起實施食品標籤新制,對抗逐漸蔓延的肥胖問題。

        來恩(Jo Leinen)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在超市購買的食品及產品中,發現許多標示含有太多的糖、鹽、脂肪、卡路里值偏高,營養成分不足,人們也逐漸習慣這些產品及推銷。他表示新的食品告示制度,有助於較好的生活方式與公眾健康,尤其新制要求在食品的外包裝上,消費者可以辨識有多少份量的糖、鹽、脂肪、卡路里,肉類製品也要求必須標示原產國。

        根據協商結論,往後銷售至歐盟會員國的食品,必須清楚標示熱量、鹽、糖、蛋白質、碳水化合物、脂肪、飽和脂肪在食品中的含量。而新制實施的3年內,歐洲銷售的豬、雞、羊、牛等肉品,必須標示原產地,因應一旦發生食品安全衛生事件,便於追溯根源。

關鍵字: #食品安全 #食品標示 #原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