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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農產品
2013/07/16

洋薏仁、小薏仁非薏仁,食品標示應誠實

內文出處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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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薏仁、小薏仁非薏仁,食品標示應誠實

有關今(16)日媒體報導「13款薏仁大麥冒充的」 ,食品藥物管理局再次呼籲業者,洋薏仁、小薏仁非薏仁,食品標示應誠實。

洋薏仁、小薏仁或珍珠薏仁是大麥的俗稱。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就該等產品品名標示召開專家會議,如食品使用大麥,而外包裝僅標示小薏仁、洋薏仁或珍珠薏仁,易使消費者誤解該食品是添加薏仁相關原料(例如:大薏仁、薏苡仁、薏仁或薏苡等),業者應同時標示大麥及小薏仁等相同意義俗稱,如:珍珠大麥(小薏仁)、大麥仁(洋薏仁),避免造成消費者誤解。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如有違規情節可依同法第45條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產品標示須限期回收改正。

關鍵字: #食品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