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式脂肪哪裡來?
目前普遍認為反式脂肪有兩個來源:一是來自油脂氫化過程,氫化會改變油脂的結構,增強油脂的穩定性且更耐高溫,氫化後的植物油也從液態轉變為室溫下固態的油脂,如氫化○○油、人造奶油、植物起酥油、乳瑪琳等,氫化讓油脂變得較穩定但也會因不完全氫化而產生反式脂肪 (工業反式脂肪);此外,反式脂肪也天然存在於反芻動物的相關畜產品中,如牛奶、奶油、起司、肉品等,這類經由反芻動物腸胃道細菌發酵而來的反式脂肪(天然反式脂肪),一般認為並不會造成健康的負面影響。
反式脂肪對健康有什麼影響?
美國FDA提醒反式脂肪會讓血液中壞的膽固醇LDL升高,血液中LDL升高會增加罹患心臟疾病的機率。根據WHO網站資料,反式脂肪若佔能量供給率超過1%時,攝入愈多的反式脂肪會提高罹患心臟疾病的機率和死亡率,因此WHO建議反式脂肪的供能比應低於1%,若某人每天攝取2000大卡的能量,其每日反式脂肪攝取量建議應低於2.2 g。
國際上對於反式脂肪的規範與政策?
2003年時,丹麥領先全球立法限制市售油脂中工業反式脂肪含量不得高於2g/100g 脂肪,反式脂肪含量小於 1g/ 100g脂肪的油脂才可以標示不含反式脂肪 ( trans fat free),多成分食品最高容許每100g 脂肪中含5 g工業反式脂肪。此政策有效降低丹麥食品中反式脂肪的含量,且在近幾年來調查報告中發現丹麥的心血管疾病死亡率降低。而新加坡也在2012年訂定食用油脂中反式脂肪酸含量需小於2%(w/w)。
美國FDA已於2015年將部分氫化油 (PHOs) 移除GRAS (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 名單,原定2018年6月18日後不得再添加PHOs至食品中,但在此日期之前製造的食品可延長期限至2019年底。自2006年起必須標示反式脂肪含量,以每份為單位,反式脂肪酸不超過0.5克/份時可以標示為零。
歐洲於2019年4月25日發布(EU) 2019/649法律,提供給終端消費者或供應給零售商的食品中,反式脂肪 (非天然動物來源者)含量不可超過 2 g / 100 g 脂肪;若非直接供給終端消費者或零售商的食品含有超過2 g / 100 g 脂肪的反式脂肪時,應確保提供反式脂肪 (非天然動物來源者) 含量資訊給下游業者。此法律在發布後第12天起生效,過渡期至2021年4月1日截止。
台灣目前和反式脂肪相關的規定
台灣在2008年開始實施市售包裝食品應標示反式脂肪含量,並在2014年將反式脂肪的定義從「食用油經部分氫化過程所形成之非共軛式反式脂肪」,修正為「
食品中非共軛式反式脂肪(酸)之總和」,也就是說無論反式脂肪是天然存在的或者氫化過程中產生的,都需要標示,更在2018年順應世界減少飲食中反式脂肪酸的潮流,
規定不得在食品中使用不完全氫化油。依照「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總說明」,標示反式脂肪酸為0須符合下列條件:
- 該食品每100公克之固體(半固體)或每100毫升之液體所含總脂肪不超過1.0公克;
- 或該食品每100公克之固體(半固體)或每100毫升之液體所含反式脂肪量不超過0.3公克
【小叮嚀】
隨著國際間減少飲食中反式脂肪的浪潮興起,雖然目前台灣也已禁止在食品中使用不完全氫化油,但業者從事食品外銷時,還是要注意目的地市場於反式脂肪的標示規範,因為國際間的規範並不完全相同,像是反式脂肪的定義、單位、什麼狀況下可以標示為 0 等細節,另外也要確認目的地是否對反式脂肪有訂有限量,因不符合當地標示規定遭到禁止輸入是可以事前避免得!若您的外銷食品有營養標示及建議測項的疑問,非常歡迎您與SGS聯絡,SGS有多個全球服務據點,可提供您當地法規的專業服務需求。
★ 手機瀏覽可
點此連結SGS證食安心LINE@直接詢問!
★ 或直接留下您所需的服務需求,
我也要SGS提供服務
★ 或直接電話撥打網頁下方檢驗洽詢專線:
參考資料:
US FDA --Trans Fat
WHO -- An action package to eliminate industrially-produced trans fat from the global food supply
Denmark's Policy on Artificial Trans Fat and Cardiovascular Disease.
(EU) 2019/649--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as regards trans fat, other than trans fat naturally occurring in fat of animal origin
TFDA --「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