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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7

先別慌 地質敏感區不等於地質災害

內文出處 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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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別慌 地質敏感區不等於地質災害

地震人心惶惶,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設有地質敏感區查詢系統,引起民眾熱烈討論。

民眾只要輸入地號,網站結果可能會顯示未有任何問題,或可能列出查詢的地號位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等資訊。但地質敏感區就等於民眾害怕地土壤液化嗎?

經濟部中央地調所表示,地質敏感不等於地質災害,也不等於土壤液化,地下水補注及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無安全疑慮,只是資訊揭露,而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也僅是可能有地質災害之虞,並不是一定會有危險。(鄭婷方/台北報導)

據《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劃定具特殊地質景觀、地質環境或有發生地質災害之虞的地質敏感區,名詞解釋如下:

1.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地質遺跡指在地球演化過程中,各種地質作用產物。地質遺跡分布區域若有特殊地質意義、教學或科學研究價值、觀賞價值、獨特性或稀有性,則劃定為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

2.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地表水入滲地下地層,且為區域性地下水流源頭地區,包含:為多層地下水層之共同補注區、補注地地下水體可做為區域供水重要水源。

3.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指過去10萬年內,有活動證據斷層。活動斷層及其兩側易受活動斷層錯動、地表破裂影響範圍。

4.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曾發生土石崩塌或有山崩或地滑發生條件地地區,其周圍受山崩或地滑影響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