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於112年7月24日預告修正「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擬增訂亞滅培等11種農藥於蜂蜜、禽、畜產品之殘留容許量。此項草案將進行為期60天之預告評論期,以蒐集各界意見。
預告修正「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增修訂項目整理如下:
蜂產品
家畜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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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滅脫定、依芬寧、芬普福、氟尼胺、亞派占、祿芬隆、美氟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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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臟:滅脫定、本達隆、依芬寧、芬普福、氟尼胺、亞派占、祿芬隆、美氟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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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肪:滅脫定、依芬寧、芬普福、氟尼胺、亞派占、祿芬隆、美氟綜
家禽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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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滅脫定、本達隆、氟尼胺、美氟綜、施得圃、賽福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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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臟:滅脫定、本達隆、芬普福、氟尼胺、美氟綜、施得圃、賽福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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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肪:滅脫定、本達隆、依芬寧、芬普福、氟尼胺、祿芬隆、美氟綜、施得圃、賽福座
乳製品
蛋製品
詳細草案預告修訂內容請參閱食藥署網站公告。
資料來源
食品藥物管理署(2023/7/24)。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三、第六條附表五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草案檢索日期:2023/7/24檢自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28980
※ 本文由SGS食品服務部編輯小組參考整理自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