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日本食品輸入管理措施
目前衛福部參考國際間相對嚴格的標準做為食品輻射容許量標準,也在111年2月21日及113年9月25日期間,陸續調整日本食品管制措施,目前臺灣仍對部分或全部產品停止輸入或要求提供輻射或(及)產地證明:
- 維持禁止日本境內限制流通產品品項輸台。
即日本厚生勞働省發布之「出荷限制一覽表」中限制流通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之產品,為當然停止輸入查驗者。
- 維持福島5縣 (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線) 之所有產品輸入時,須檢附雙證(產地證明及輻射檢測證明),並於邊境逐批檢驗。
- 維持自日本所有輸入產品,均須檢附產地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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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預告日本食品輸入管制新措施
日本食品將回歸正常管理措施
衛福部於114年9月1日預告廢止「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即禁止進口之規定)草案,針對日本食品將回歸源頭管理及邊境管制,由日本政府就其限制流通之食品品項進行管制,並由衛福部食藥物署於邊境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持續依據風險管控機制,抽樣檢驗輻射,確保食品安全。此草案將進行為期60天的預告期間,以蒐集各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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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食品回歸正常管理措施
SGS提供台灣食品輻射檢驗解決方案:碘131、銫134、銫137及氚核種活度分析
目前衛福部針對食品中輻射檢驗訂定了「食品中放射性核種之檢驗方法(MOHWO0015.00)」,檢測食品中碘131、銫134及銫137。若您有食品中輻射檢驗的需求例,如碘131、銫134、銫137及氚核種活度分析等,我們可提供您相關的解決方案,歡迎您與我們聯繫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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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由SGS食品服務部編輯小組參考整理自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