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提醒民眾,市面上防蚊液產品種類多元,選購前要認明產品的標示及使用方法,才能購買到符合需求的防蚊液產品。
目前市面上用於人體皮膚之防蚊液產品,主要分為「具藥品許可證之防蚊液」及「精油類防蚊產品」兩大類:
一、「具藥品許可證之防蚊液」:主要含有DEET(diethyltoluamide)成分,目前列屬藥品管理,其上市前須經審查其效用、安全及品質,正常使用不致產生毒性,可影響蚊蟲嗅覺,塗布身上後通常藥效可維持數小時,建議需長時間待在戶外或至蚊蟲較多的地方時,應優先選用此類產品 (我國目前市面上有販售之含DEET成分藥品製劑許可證清冊如附件)。民眾購買時,可檢視其產品包裝是否有衛生福利部核准字號 (衛署藥製字第○○○○○○號)。
二、精油類防蚊產品:常見的精油成分包括香茅精油、檸檬胺精油等,列屬於一般商品,例如民眾於市面上常見販售之草本防蚊精油、防蚊噴霧及防蚊手環等產品,惟其具揮發性作用短暫,需時常補充才能持續發揮作用,但該類產品防蚊效果並未經確認,。倘市面上販售該類產品宣稱「可預防登革熱」者,則違反藥事法第69條,可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其違法物品沒入銷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