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季民眾離不開飲冰品消暑,為維護消費者食用飲冰品之衛生安全,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針對市售飲、冰品及作業人員手部及環境器皿抽查,第一階段共抽驗156件,檢驗結果6件不符合規定,合格率96.2%。
此次抽驗不合格項目包括(4件冰品檢出生菌數或大腸桿菌群超量,2件餡料檢出添加防腐劑-己二烯酸),針對微生物超量不符合衛生標準者,衛生局已責令業者限期改善其作業環境,並追蹤改善情形,4家冰品已檢驗合格,配料2件(三色Q果及寒天晶鑽)檢出防腐劑,製造商係屬外縣市,已移請當地衛生局辦理,違反者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款。該局令業者須落實衛生自主管理如下:
一、工作人員手部應注意清潔衛生(不得配戴飾物、不得有傷口)。
二、盛裝冰品之杓子把手勿與冰品直接接觸。
三、注意冰箱冷藏溫度7℃以下、冷凍-18℃以下並注意清潔。
四、儘量選購有商譽或完整包裝(應標有品名、內容物名稱及重量、食品 添加物名稱、
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有效日期及營養標示)之配料。
五、應保持調理場所乾淨避免蚊蟲孳生,提供安全飲食環境共同為消 費者把關。
若有任何食品衛生相關問題,歡迎逕洽該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07-7334861、7334876) 。承辦科室聯絡電話:食品衛生科魏任廷0953194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