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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4

臺北市衛生局公布素食食品抽驗結果1件「純素」食品檢出動物性成分

內文出處 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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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衛生局公布素食食品抽驗結果1件「純素」食品檢出動物性成分

為瞭解市面上素食食品於製作時是否任意添加動物性成分,以及避免危害素食者飲食的價值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今年9月份進行市面素食食品專案抽驗計畫,抽驗地點包括臺北市著名素食餐廳、有機素食店、零售業者及傳統市集等,檢驗動物性成分及防腐劑,並查核素食分類標示,共計抽驗34件素食食品,檢驗結果1件檢出動物性成分與外包裝標示宣稱不符。

此次共計抽驗34件食品,防腐劑檢驗結果,34件均符合規定,另有關動物性成分檢驗結果,其中1件「紅麴素肉」包裝食品,外包裝標示「純素」卻檢出「含牛成分」,經查食品來源為外縣市,已移請轄區衛生局辦理。

食品宣稱是素食卻檢驗出含動物性成分,涉及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7款攙偽或假冒之規定,若經查證屬實,將處分新臺幣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本專案另針對「素食分類標示」進行查核,本次抽驗16件包裝食品及18件散裝食品,除前述1件宣稱是素食卻檢驗出含動物性成分之食品外,其餘食品外包裝標示或宣稱均依素食分類規定正確標示。

依行政院衛生署公告,自98年7月1日起(以製造日期為準)包裝食品宣稱為素食者,應於包裝上顯著標示「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奶蛋素」、「植物五辛素」等字樣,凡「素食可食」等相關字樣已不得使用。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在選購素食製品時,最好向信用良好的廠商購買並適量採購與食用、選購完整包裝、清楚標示的素料,避免選購散裝、價廉、口味重及標示不清之素料。建議素食者多食用天然蔬果及傳統豆製品,少吃素食加工製品,如素魚、素雞、素肉羹…等等,以免食用過多食品添加物(粘稠劑、結著劑、漂白劑、殺菌劑等);且食材的種類亦應多樣化,以達到均衡飲食。

此外,由於純素食者的食材來源較缺乏維生素B12,應額外補充維生素B群,以符合身體生理所需。民眾若發現素食食品有動物骨頭..等異物,可主動向該局反映,以共同遏止黑心食品流入市面危害民眾健康。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1061。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查詢相關訊息。

關鍵字: #防腐劑 #包裝標示 #衛生管理 #添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