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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農產品
2014/01/24

工廠網購嚴把關 年節食品安心買

內文出處 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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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衛生局繼第一波於傳統市場、雜糧行、量販店等地抽驗年節食品後,為落實源頭管理及因應消費型態之改變,第二波針對縣內食品工廠、大型批發商及網路食品進行抽驗,項目包含開心果、糖果、果凍、火腿、臘肉、蜜餞、魷魚絲、蘿蔔糕、鳳梨酥、鱈魚、火鍋肉片、白蝦等合計61件,其中2件不合格,不合格率3.3%。不合格產品中,1件「紅心梅本中梅」檢出甜味劑『糖精』及『環己基(代)磺醯胺酸』超出衛生標準、1件「乾蝦仁」檢出漂白劑『二氧化硫』超標,不合格產品衛生局已要求下架並追查來源。抽驗名單公佈於本局網站( http://www.tychb.gov.tw/100/home.asp) 首頁「新聞稿」,供民眾採買年節食品之參考。 甜味劑包含『糖精』及『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等,『糖精』食用過量常引起口乾、腸胃道不舒服,甚至會產生噁心、嘔吐情況;『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是代糖的一種,甜度為蔗糖的30-50倍左右,常與糖精混合使用,食用過量則可能造成腎毒性、膀胱癌等。『二氧化硫』則常添加於食品作為漂白、防腐及加工保存之用,蝦米為了外觀色澤鮮豔度、抑制褐變、延長保鮮期及增加賣相等,傳統製作過程中經常加入亞硫酸鹽類等含二氧化硫之添加物,如殘留超標,體質過敏者食用過量易引發過敏、氣喘等反應。 衛生局呼籲製造廠,在使用食品添加物前,務必確認該添加物是否有取得查驗登記許可證,並充分了解該添加物所適用的產品範圍及其限量標準,以避免過量添加,若檢驗不合格,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販售業者販賣之產品若違反食品添加物相關規定者,經令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亦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民眾,在選購蝦米等乾貨製品時應多加留意,建議最好在下鍋前反覆泡水、清洗,有助於去除產品外的灰塵或殘留之添加物。衛生局亦叮嚀民眾,過年不要採買太多食物,以免因氣候潮濕造成食物發霉,冰箱存放過量食物,也會影響冰箱冷氣循環,食物保存易受影響,萬一誤食保存不當的食物,可能引起腹瀉或身體不適,花錢又傷身。 新聞聯絡科室:食品藥物管理科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劉麗文 聯絡電話:(03)3340935轉2400 媒體聯絡人:陳效君 聯絡電話:(03)3340935轉2200

關鍵字: #抽樣檢驗,食品添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