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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農產品
2013/02/06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抽驗豆類製品、饅頭、麵腸,其中麵腸不合格率百分百

內文出處 新竹縣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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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多變化,少數豆製品製作業者為延長保存時間,常違法超量添加防腐劑或過氧化氫之情形,新竹縣政府衛生局為防止不肖業者危害消費者健康,於1月間針對本縣之製造商、傳統市場、超級市場及各商行所販售之豆干、豆腐、豆皮、豆漿、素雞及麵腸…等進行抽驗,共抽驗豆製品28件及麵腸2件,其中豆類製品28件,有1件素雞「苯甲酸」檢驗不合格,2麵腸檢出過氧化氫。另抽驗轄內饅頭16件檢驗防腐劑及糖精,全數合格。針對違規產品已通知業者立即下架回收,並查察其製造商來源,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及同法第33條之規定:處製造商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過氧化氫具有殺菌、防腐及漂白作用,在食品添加物中屬於殺菌劑的一種。製造商為防止產品於室溫久置色澤變暗,影響產品外觀及消費者購買意願,常使用過氧化氫以達到改善食品外觀顏色的目的。若是製造時添加過量、原料加熱時間不足,或煮熟後才浸泡過氧化氫,常會使食品中仍殘留過氧化氫。國內歷年來曾驗出過氧化氫殘留之食品有魚肉煉製品(如魚丸、魚板、魚捲及魷魚絲等)、魚翅乾品、麵製品(烏龍麵、濕麵條、油麵及米苔目等)、豆類製品(干絲、豆干及麵腸等)、新鮮蓮子及鹽水雞等。 除了食品之外,免洗筷、竹籤及牙籤也有過氧化氫殘留的問題。 衛生局殷局長提醒鄉親:在購買食品時勿以產品之色澤為取向,對於異常白皙或偏離傳統色澤太多的食品,在選購時要提高警覺,以減少購買到違規食品的機會。 選購食品時應認清完整之標示,包括:品名、內容物名稱及重量(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有效日期。切勿貪小便宜向來路不明的商販購買,以免有問題時無從追蹤毫無保障。 另在烹調時可藉由開水烹煮並將鍋蓋打開揮發水蒸氣後再以多量水浸泡,並經常換水,就能將殘留之過氧化氫轉移至水中,達到去除過氧化氫的效果。衛生局會不定期抽驗檢測過氧化氫殘留量,為鄉親健康把關。

關鍵字: #抽樣檢驗,食品添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