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服務

服務洽詢

時事訊息

News
食品/農產品
2013/05/28

澎湖縣衛生局發布違規澱粉、醬料及過期原料產品稽查結果

內文出處 澎湖縣衛生局
  • 281
澎湖縣衛生局發布違規澱粉、醬料及過期原料產品稽查結果

澎湖縣政府衛生局為維護食品衛生安全,於本月14日起持續針對添加違法食品添加物於原料及使用過期食材的食品安全事件,全面動員局所稽查人力擴大稽查。派員查察本縣特產製造業者使用之澱粉種類及來源,使用醬料及炸雞之餐飲攤販、原物料、產品批發商通路、便利商店、南北貨行、冷飲店、外燴、夜市及粉圓及黑輪的製造業者等等截至今日稽查118家次,抽驗市售澱粉10件檢驗(順丁烯二酸酐) ,結果檢驗中。下架過期原料製成食品(義美泡芙)共486件。目前未發現轄內有不肖違法食品添加物於原料及使用過期食材相關案件的品項及來源。若查獲不法,將依法下架回收及銷毀。 衛生局呼籲食品製造業者要加強自主管理,如選購各項產品,應符合行政院衛生署所訂定之各項食品衛生標準及食品衛生相關法規,慎選合格原物料來源並在有效期限內使用,愛惜自己的商譽。 衛生局表示,若業者使用過期食品,則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8款規定,可處新臺幣3~15萬元罰鍰;若擅改有效日期之行為涉及詐欺、偽造私文書或致危害人體健康皆屬刑事裁處範疇,依刑事法優先處辦。若環境衛生複查不合格,違反同法第20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600萬元罰鍰。為保障消費者健康,衛生局重申會持續加強稽查,業者不可心存僥倖 ,要有道德良知以消費者的健康為第一優先考量。

關鍵字: #抽樣檢驗,食品添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