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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9

夏日冰品冷飲衛生安全要注意-苗栗縣衛生局第一波抽驗結果出爐了!

內文出處 苗栗縣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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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氣溫屢創新高,業者紛紛推出各式冰品,苗栗縣政府為維護民眾食用冰品的衛生安全與品質,針對縣內販售冰品飲料之一般商店、便利超商、飲料連鎖店等,進行食用冰塊、冰品、及其餡料進行抽驗,檢驗衛生指標菌(生菌數、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5月共計抽驗40件(冰塊12件、冰飲15件、冰餡13件),其中初檢6件冰塊、2件冰飲不符規定,合格率80%。6件冰塊不符規定,其中5件為生菌數超過衛生標準、1件同時檢出生菌數及大腸桿菌群超量(冰類衛生標準-食用冰塊:生菌數:100以下、大腸桿菌群:陰性)。另冰飲2件不符規定,1件為生菌數超量、1件同時檢出生菌數、大腸桿菌群超量(冰類衛生標準:生菌數:100000以下、大腸桿菌群:100以下、大腸桿菌:陰性)。 針對抽驗不符規定的業者,衛生局將依法限期改善並擇期複驗,屆期未改善,或複檢仍不符衛生標準,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0條,爰依同法第33條第一項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若業者為他縣市依權責移案至相關衛生局辦理。食品科長林玉禎呼籲業者應秉持良好衛生作業規範製作食品,重新審視製作冰塊之水質,盛裝器具及人員衛生等環節是否符合規定,確保產品品質衛生安全。 苗栗縣衛生局長羅財樟也呼籲消費者於購買及保存冰品時應注意下列原則: (一)製造及販賣場所環境是否清潔、冰品原料是否覆蓋、有無蚊蠅蟑螂出沒。 (二)不買冷凍及冷藏冰箱內未放置溫度計的產品。 (三)觀察工作人員衞生、是否穿戴整齊衣帽、手部清潔、不得配戴飾品、不得有傷口、盛裝冰塊的杓子不可直接置於冰塊上,應設置冰杓專用容器以防污染。 (四)購買後應佐以良好保存方法,冰箱冷藏溫度應低於7℃,冷凍溫度應於-18℃以下,以確保冰品新鮮安全。 苗栗縣衛生局 關心您

關鍵字: #抽樣檢驗,食品衛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