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漸趨酷熱,為維護縣民飲用冷飲冰品衛生安全,第一批針對縣內飲料連鎖店、冰品店及等店抽驗冰品、冷飲共計40件,檢驗項目計有生菌數、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防腐劑等,檢驗結果34件合格、6件(生菌數、大腸桿菌群)與規定不符。 衛生局已針對抽驗不符規定之業者輔導並責其限期改善,擇日進行複檢抽驗。 若再不符規定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0條,爰依同法第33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以下罰鍰。 衛生局盧道揚局長表示:「生菌數」、「大腸桿菌群」是評估冰品製造過程的衛生指標之一,數量過高表示冰品的用水可能不潔或在製造、儲存、取用過程中遭受汙染,呼籲販售業者應落實自主衛生管理重新檢視製作冰塊之水質,濾心定期更換,盛裝容器及人員衛生操作等環節應符合規定,櫥櫃定期清掃、儲存冷藏溫度應於7℃以下,冷凍溫度於-18℃以下。民眾在選購飲冰品時最好多觀察現場製作販售場所之環境是否衛生,盛裝容器是否清潔,冰品原料有無加蓋等。 本局將持續加強稽查抽驗工作,敬請業者平日應加強環境、製程、販賣之衛生,讓消費者「食的健康、食的放心」。抽驗結果名單可於本局資訊網下載:http://www.ttshb.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