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衛生局針對轄區市售冰品及飲料產品如思樂冰、衛生冰塊、現榨果汁、現製茶類飲料、剉冰及其配料進行抽驗以維護民眾食的安全。本次共抽驗91件,檢驗項目為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大腸桿菌、甜味劑及防腐劑等,檢驗結果81件符合規定,10件現製茶飲料大腸桿菌群超量不符規定。 不合格產品來源及明細如下:鮮茶道(九如鄉東寧路184號):阿里山冰茶大腸桿菌群23MPN/ml、吳家紅茶冰(萬巒鄉萬巒村褒忠路185號):冬瓜茶大腸桿菌群75MPN/ml、園舍紅茶冰(滿州鄉滿州村中山路130號):紅茶大腸桿菌群160MPN/ml、綠觀音茶飲(林邊鄉中山路207號):綠茶大腸桿菌群35MPN/ml、88俱樂部小吃店(長治鄉榮華村八德號8-10號):紅茶大腸桿菌群43MPN/ml、街頭瑪丁(高樹鄉高樹村興中路283號):綠茶大腸桿菌群210MPN/ml、茶鋪子(新園鄉仙吉村(路)69號):紅茶大腸桿菌群23MPN/ml、圓石禪飲(東港鎮中山路96號):紅茶大腸桿菌群15MPN/ml、鮮茶道(麟洛鄉麟蹄村中山路230號):紅茶大腸桿菌群15MPN/ml、傻瓜冰茶(麟洛鄉麟蹄村中山路258號):紅茶大腸桿菌群75MPN/ml。抽驗結果公佈於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網站及行政院衛生署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民眾可逕至該網站參閱。 上述10件不符合規定產品皆因大腸桿菌群超量(法規限量標準10MPN/ml以下),大腸桿菌群超量雖不致使消費者之身體造成立即性之傷害,但表示該產品已遭受污染。其受污染原因有可能產品於製造過程中原料、設備及器具、盛裝產品之器皿遭受污染或工作人員的個人衛生狀況不佳而導致交叉污染。衛生局已責令業者限期改善,再行複驗,業者若仍未改善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三條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業者應遵守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自主管理,以確保產品之衛生安全;消費者購買冰品及冷飲品時應慎選並觀看製造場所、操作人員是否衛生,以確保食用冰品及冷飲品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