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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4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02年度上半年機關學校合作社食品抽驗結果

內文出處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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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本市民眾及學童食用機關及學校合作(福利)社供應餐食之衛生安全及品質,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102年4月起持續進行專案抽驗計畫,總計抽驗70件(抽驗地點包括38件學校、32件機關),其中3件衛生標準不符合規定,經令業者限期改善,期屆後再次前往複抽,結果均符合規定,抽驗結果已公布於該局網站。 本專案共計抽驗70件產品,其中60件熟食(包括12件麵包、11件漢堡、10件三明治、6件飯糰、4件蛋糕、3件蛋餅、3件包子、2件饅頭、2件手捲、2件捲餅、1件肉粽、1件蘿蔔糕、1件壽司、1件雪莓娘、1件燒餅)檢驗項目為一般食品衛生標準(性狀、大腸桿菌群最確數、大腸桿菌最確數),初抽3件產品衛生標準不符規定,經令業者限期改善後,再次前往複抽,結果均符合規定。另抽驗10件豆漿檢驗防腐劑,結果均符合規定。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本市國中、國小校園食品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辦理販售食品作業程序」,所有進入校園販售之點心及飲品需符合相關營養及衛生標準,並通過該局「校園食品諮詢委員會」審核始得販售。因此本市國中、國小學校合作社內所販賣的飲品種類限於「100%純果(蔬菜)汁、鮮乳、保久乳、優酪乳、豆漿、包裝飲用水及礦泉水」等7種液態食品,也不得販售「零食」,即高油、高糖、高鹽的高熱量食品,包括洋芋片、巧克力、豆干、蜜餞等,通通不得進入校園。 相對於國中、國小,本市高中以上學校合作社因販售品項較多,因此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高中以上學校合作社進行抽驗,透過行政分工,一同保障校園食品衛生品質安全。衛生局並呼籲民眾於購買麵包、漢堡、三明治、壽司等生熟食混合即食食品,除應注意製造場所工作人員有無保持新鮮、清潔、迅速的工作環境及調理過程外,購買之食品更應儘快於3小時內食用完畢,以預防食品中毒事件之發生。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1061。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查詢相關訊息。

關鍵字: #抽樣檢驗,食品添加物,食品衛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