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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農產品
2012/11/05

速食麵調味包檢出極微量苯芘 經食管局評估並無健康危害之虞

內文出處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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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食麵調味包檢出極微量苯芘 經食管局評估並無健康危害之虞

韓國某公司製造之速食麵調味包檢出含有微量致癌物質苯芘(benzopyrene)案,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第一時間即已查出6款產品其中的2款產品曾輸入台灣,因韓國政府及業者未能立即提供具體明確資訊,釐清食用之安全性,本局為保障國內消費者食的安全,立刻於10月25日依消費者保護法,要求業者先行將該等2款產品(「爽口海鮮味烏龍麵」及「香辣海鮮味烏龍麵」)下架,並責成進口業者所在地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進行查核及抽樣業者進口產品檢驗送本局檢驗,所送5件樣品中,有2件爽口海鮮烏龍麵的調味包被檢出苯芘,分別為1.01及0.97 ppb。由於速食麵調味包食用量小,被檢出微量苯芘時,依科學原則及攝食風險評估,總暴露量不高,並無健康危害之虞。

此速食麵調味包所檢出苯芘含量皆低於目前歐盟或世界衛生組織(WHO)所定食物中限量標準;另本局立即根據科學文獻進行評估,假設民眾每日吃1包泡麵,每包速食麵之調味包約12克,以本次檢出最高濃度1.01 μg/kg估算計,每日攝入苯芘量約0.012 μg (1.01μg/kg x 12 g/1000=0.012 μg);若依國際食品添加物聯合專家委員會(Joint Expert Committee on Food Additive, JECFA)評估一般人攝入苯芘量,每日每公斤體重平均攝入量是0.004 μg,以一般人平均體重60公斤計算,則每日平均攝入苯芘量為0.24 μg (0.004 μg/kg.bw x 60 kg=0.24 μg,) (0.24 μg/0.012 μg= 20,為食用1包泡麵所攝入苯芘量的20倍)。亦即如果每日吃一包速食麵,經由調味料吃到苯芘的量約0.012 μg,遠低於JECFA之每日平均攝入量(0.24 μg),亦遠低於歐盟2008年調查資料苯芘平均每日飲食攝入量0.235 μg。

苯芘為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之ㄧ種,除可能因環境污染進入食物鏈外,食品於油炸、炭烤、煙燻等加工過程中,也可能會產生。雖然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根據實驗動物模式之證據顯示其對動物具有致癌性,可能對人類造成癌症,與人類之肺癌、皮膚癌及胃癌有關,但截至目前並無流行病學數據證據顯示對人體具有致癌性。

目前各國對食品中苯芘含量之管理,世界衛生組織(WHO)訂定所有食品中苯芘量不得超過10 ppb;歐盟規定加工食品,包括煙燻魚及魚製品之肌肉、煙燻肉及肉製品等苯芘含量不得超過5 ppb;嬰幼兒食品不得超過1 ppb;食用油脂不得超過2 ppb;國際食品標準委員會(CODEX)美國、日本等,則尚未訂定限量標準。我國於99年及100年已執行食品中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含量調查,將依該結果進行飲食暴露風險評估,作為未來評估訂定管制限量標準之參考。

由於食物凡經燒烤油炸等方式處理皆會產生微量苯芘,因此會從不同食物來源暴露到,食品藥物管理局呼籲民眾要均衡攝食各類食物。

關鍵字: #致癌物質 #消保會 #食品添加物 #限量標準 #WH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