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脯、酸菜或筍片等食材,經過醃漬可減少季節性產銷限制,充分供應市場需求,也因其具有特殊風味能和各種食材佐配做成不同佳餚,成為消費者喜愛的下飯菜餚之一,業者為了保存或賣相考量,常有違法添加防腐劑或漂白劑等食品添加物情形,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分析101年至104年6月市售醃漬蔬菜抽驗結果,發現業者添加防腐劑、漂白劑等食品添加物比例偏高,其中不合格率以酸菜19%最高,筍乾類8.6%次之。
為落實源頭管理、維護民眾食用安全衛生,食藥署將會同各縣市衛生局啟動「醃漬蔬菜製造業專案稽查」,針對消費者常食用的蘿蔔乾、筍乾、酸菜及福菜等4大類醃漬蔬菜之源頭製造業者,進行全面稽查,項目包含有無辦理食品業者登陸、使用之蔬菜原料、添加之原料及食品添加物的合法性與製程、環境等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並抽驗產品檢驗常見食品添加物,如查獲違規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將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法處辦。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相關規定,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違反者經要求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將依同法第44條處新台幣6萬至2億元罰鍰。若經抽驗不符規定,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7條第8款處分製造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