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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6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02年度火鍋料抽驗結果

內文出處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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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市售火鍋料專案抽驗計畫,抽驗地點包括傳統市場、火鍋店、超市、餐飲店等,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過氧化氫、硼砂、動物用藥、二氧化硫等項目,共計抽驗 50 件產品,其中4件品質檢驗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8%(包裝:0%,0件/9件;散裝:9.8%,4件/41件);另針對9件完整包裝產品檢查標示,結果均符合規定。 以產品類別分析,4件品質檢驗不合格產品原因為4件凍豆腐均檢出違規使用防腐劑苯甲酸,不合格率依序如下: (1)10件凍豆腐,檢出4件不符規定 (不合格率40%)。 (2)10件米血糕、10件魚肉煉製品、5件沾醬、5件貢丸、5件蒟蒻、5件鴨血,全數符合規定。 北市衛生局表示,本次品質檢驗不合格之產品,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第8款規定,可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新臺幣3~300萬元罰鍰。不符規定之產品,衛生局皆已通知販售商及進貨端業者立即下架,經追查產品來源為外縣市者,該局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辦理,另外來源屬臺北市者,已依據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處辦。 衛生局表示,本次違規添加的防腐劑 「苯甲酸」 ,俗稱安息香酸,容易與水蒸氣一起蒸發,苯甲酸進入人體後,在9~15小時內可從尿中排出,過量食入苯甲酸會刺激腸胃道引起胃痛,也會對肝腎產生影響。由於多數防腐劑溶於水,故可將製品藉由加水蒸煮,並將水換掉,或烹煮食物時不加蓋,使防腐劑隨水蒸氣揮發;都可減少防腐劑的殘留。 衛生局並呼籲餐飲業者及消費者可依每日所需份量購買來源清楚、低溫保存及當天現做的豆腐放進冷凍庫中冷凍存放,惟需注意,冷凍時應分層放置,勿堆疊,同時避免產品重覆解凍而影響產品品質。在選購其它火鍋料產品時,應多花一點時間注意需冷藏的產品是否於低溫保存販售,購買後亦應置於低溫下保存,以避免產品因貯存不良而變質,並儘量選用包裝及標示完整之產品。食品製造業者製造食品販售時應依本國法律規定辦理,且就該產品內容應負保證責任,以確保消費者之食品安全與本身商譽。 消費者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 02-27208889)轉7077。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查詢相關訊息。

關鍵字: #抽樣檢驗,食品添加物,食品衛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