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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6

臺北市公布102年度下半年機關學校合作社食品抽驗結果

內文出處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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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本市民眾及學童食用機關及學校合作(福利)社供應餐食之衛生安全及品質,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102年10月起持續進行專案抽驗計畫,總計抽驗70件(抽驗地點包括40件學校、30件機關),檢驗結果1件豆漿檢出防腐劑,與規定不符,已令業者下架不得販售。 本專案共計抽驗70件產品,其中60件熟食,種類包括19件三明治、14件麵包、5件漢堡、4件飯糰、4件蘿蔔糕、3件蛋糕、2件包子、9件其他(油飯、薯餅、壽司、熱狗、乳酪餅、蔥抓餅、饅頭、蛋餅、蔬菜卷),檢驗項目為一般食品衛生標準(性狀、大腸桿菌群最確數、大腸桿菌最確數),初抽6件產品衛生標準不符規定,經令業者限期改善後,再次前往複抽,結果均符合規定。另抽驗10件豆漿檢驗防腐劑,其中1件檢出苯甲酸0.75 g/kg(標準:不得添加),經查食品來源廠商為北市劍華行自製產品,該局已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第8款之規定,處分新臺幣3萬元罰鍰,並持續列管抽驗。 苯甲酸俗稱安息香酸,會對肝腎產生影響。北市衛生局呼籲機關、醫院及學校合作(福利)社在選購豆漿時,最好向信用良好的廠商購買,由於豆漿常溫下易腐敗,業者較易添加過量防腐劑,嚴正呼籲業者應秉持職業道德,勿濫用食品添加物,應儘可能冷藏保存於7℃以下,並採「先進先出」原則,以維持產品的新鮮與品質。 臺北市衛生局並呼籲民眾於購買麵包、漢堡、三明治、壽司…等生熟食混合即食食品,除應注意製造場所工作人員有無保持新鮮、清潔、迅速的工作環境及調理過程外,購買之食品更應儘快於3小時內食用完畢,以預防食品中毒事件之發生。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1061。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查詢相關訊息。

關鍵字: #抽樣檢驗,食品添加物,食品衛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