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保護消費者食用即食截切水果衛生安全,針對臺北市現切水果攤進行全面抽驗,共計抽驗52件產品,其中6件檢出違法添加調味劑糖精、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 (不合格率11.54%)。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2年1月分別至臺北車站、補習街、公館商圈、吳興街、永康街及觀光夜市等人潮聚集地點,進行市售即食截切水果抽驗,共計抽驗52件產品,檢驗項目為甲醛、過氧化氫、二氧化硫、糖精、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2件產品違法添加調味劑糖精、4件產品違法添加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違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可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第33條第3款規定,處以罰鍰新臺幣3萬元整。違規產品共6件,違規地點包含通化夜市3件、饒河夜市1件、士林夜市1件、林森北路1件。 本次抽驗計畫52件產品中,包含1月29日傍晚至士林夜市無預警抽驗現切水果16件產品,檢驗結果仍有1件「芒果」產品檢出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不符規定。針對違規攤商除處分罰鍰外,本局將不定期再度加強抽驗,直至合法為止。 人工調味劑 「糖精」 食用過量,常引起口乾、胃酸過多,導致腸胃道不舒服的情況。而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為人工調味劑,又稱甜精,其甜度約為等量蔗糖的30~60倍左右,可提供食品的甜味,可使用於蜜餞、瓜子、碳酸飲料、代糖錠劑、粉末及特殊營養食品等,不過民眾如果長期食用,易增加腎功能負擔,不宜過量食用。 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為人工調味劑,又稱甜精,其甜度約為等量蔗糖的30~60倍左右,可提供食品的甜味,可使用於蜜餞、瓜子、碳酸飲料、代糖錠劑、粉末及特殊營養食品等,不過民眾如果長期食用,易增加腎功能負擔,不宜過量食用。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重新審視製售衛生: 1.生鮮截切水果不得使用任何食品添加物,供應販售截切水果時,應以當季新鮮水果為宜。防止水果褐變之簡易方法,建議以浸泡於冰水中或鹽水方式,都具有良好效果。 2.製作販賣場所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 3.進貨水果選用要新鮮。 4.製作截切即食水果清洗之水質,應符合飲用水標準。 5.盛裝器具、截切水果的刀具、砧板應有專用,並隨時洗淨確實有效消毒。 6.製作調理生食水果前後,人員要徹底洗淨雙手,操作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避免交叉污染。 7.盛裝販售之截切水果,貯放、運送及販售時,均應加蓋冷藏,以避免微生物孳生。 8.妥善控制販售量,分段製作、縮短食物供食販售時間,切勿大量製作屯積貯放販售,以維持供食食物的新鮮與衛生 該局另提醒民眾購買或食用即食截切水果產品,應選擇商譽良好、販售場所整潔衛生的店家,所購買食物注意色澤及氣味是否正常,購買後應立即食用完畢,以避免細菌孳生。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1061。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或上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http://consumer.fda.gov.tw/查詢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