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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農產品
2013/04/02

屏東縣衛生局布染色食品抽驗結果,合格率100%

內文出處 屏東縣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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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使用色素的主要目的,為使食品外觀佳、促進食慾及增加其經濟價值。屏東縣政府衛生局針對市售含有色素之豆干、紅龜粿、櫻花蝦及醃製黃蘿蔔等食品抽驗,共抽驗33件,檢驗項目為防腐劑、色素,檢驗結果全數符合規定,合格率100%。抽驗產品名單將公佈於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網站及行政院衛生署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消費者知識服務網。 食用色素使用於食品範圍及限量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添加,但於生鮮肉類、生鮮魚貝類、生鮮豆類、生鮮蔬菜、生鮮水果、味噌、醬油、海帶、海苔、茶等則不得使用。食用色素以來源的不同,可分二大類,分別是人工色素和天然色素。食用的人工合成色素通常以煤焦油製成,天然色素主要來源有三方面是植物,動物和微生物。目前我國允許使用人工色素共有8種,包括食用紅色六號、食用紅色七號(及其鋁麗基)、食用紅色四十號(及其鋁麗基)、食用黃色四號(及其鋁麗基)、食用黃色五號(及其鋁麗基)、食用綠色三號(及其鋁麗基)、食用藍色一號(及其鋁麗基)、食用藍色二號(及其鋁麗基)。 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呼籲消費者應儘量避免選擇色彩鮮艷或是著有奇異色澤的食品;選購食品時務必注意標示所列的色素是否為法定食用色素,若使用非法定之色素之食品請勿購買。另,法規雖然允許食品適量添加人工色素,但攝取過量的人工色素有礙人體健康,體質敏感的消費者可能因此產生不適的症狀,基於健康及營養的觀點,建議消費者應適量食用。若有標示不明,切勿購買,選擇有商譽品牌之產品則較有保障。

關鍵字: #抽樣檢驗,食品添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