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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農產品
2013/10/29

棉籽粕為合法動物飼料原料 適量利用對於畜禽健康及畜產品安全無虞

內文出處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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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 ( 29 ) 日報載 「 棉籽粕餵雞,安全嗎?」一文,農委會表示, 棉籽粕用於配製家禽飼料,目前仍是各國廣泛使用之飼料原料,主要用於作為動物蛋白質替代來源,以降低飼料成本,棉籽粕可能含少量之棉籽酚成分,是以利用棉籽粕於飼料中設定有限量,只要依家畜禽別參考標準添加,不致造成殘留,消費者食用飼以棉籽粕之動物產品,並不致造成危害。

動物實驗與畜牧生產條件不同

  農委會說明,目前美國、日本、中國大陸、拉丁美洲與歐盟等許多棉花生產國家或地區,使用其副產物之棉籽粕作為飼料原料,極為普遍。多年來,適量添加於反芻動物 、 單胃動物(豬、 家禽)飼料中,顯示其確為安全且具經濟效益之蛋白質替代原料。該會表示,國外雖有科學文獻記載,棉籽酚對實驗動物會造成某種程度的毒害或殘留體內,惟該等動物毒理或殘留實驗多為添加「高量」棉籽粕且「長時間餵飼」之實驗設計結果,與實際畜牧生產之飼養情況不相同。是以,畜產飼料中適量添加棉籽粕,不致殘留於畜產品(乳、肉、蛋)中。

農委會增訂進口棉籽粕之輸入查驗規定

  農委會表示,經昨日至 3 家飼料廠現場查證,近 2 年進口 37 批計有 7,734 公噸棉籽粕均來自澳洲同一家公司,業者為確保棉仔酚含量在標準範圍內,要求出口廠商檢附檢驗報告其棉籽油酚含量須低於 0.01% (低於農委會規定飼料用棉籽粕中游離棉籽油酚最高含量 0.04% 之標準),故該等棉仔粕以 2%-3% 之比例添加於家禽飼料中之安全無虞。

  農委會強調,為確實就輸入棉仔粕品質安全把關,該會將儘速增訂棉籽粕之輸入查驗規定,自邊境加強源頭管理,以確保棉籽粕及飼料之品質,並請飼料廠強化自主管理,進一步保障動物健康及畜禽產品衛生安全。

關鍵字: #棉籽,飼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