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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農產品
2021/10/14

衛福部預告「注脂肉食品標示規定」

內文出處 食品藥物管理署
  • 2704
衛福部預告「注脂肉食品標示規定」

衛福部預告「重組肉及注脂肉食品標示規定」草案,內容包括注脂肉食品之定義及標示相關規定。

  注脂肉食品之外觀,易造成消費者誤解為油脂天然均勻分布之原形肉產品,如「雪花牛肉」或「霜降牛肉」等,其內容物名稱除應依規定標示完整外,為加強注脂肉食品標示管理,以保障食品衛生安全,爰將「注脂肉食品」納入「重組肉食品標示規定」,名稱並修正為「重組肉及注脂肉食品標示規定」,新增之內容如下:
  • 注脂肉食品之定義:指以畜肉為原料,經油脂或以油脂混加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注入、調理過程製造之產品。
  • 應標示之食品及食品業者:包裝注脂肉食品、販售散裝注脂肉食品之具稅籍登記食品販賣業者,以及販售注脂肉食品之直接供應飲食場所。
  • 應標示方式:以中文於品名顯著標示「注脂」或等同字義說明,並加註「僅供熟食」、「熟食供應」或等同字義之醒語。

  本預告草案評論期為60日,以蒐集各界意見,預定自111年7月1日開始實施,未依規定標示,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者,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本文章轉載自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新聞: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4&id=t600604
更詳細的法規異動消息請詳閱TFDA公告: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7373

關鍵字: #重組肉食品標示規定 #注脂肉 #雪花牛肉 #霜降牛肉 #重組肉及注脂肉食品標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