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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農產品
2012/06/27

臺北市衛生局公布生鮮水產品抽驗結果

內文出處 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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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市民食用生鮮水產品之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今年5月前往餐廳、火鍋店等販售場所抽驗生鮮水產品,共抽驗10件產品,檢驗結果1件不符規定。

此次抽驗之10件水產品,包含7件魚類、1件貝類、1件蝦類、1件蟹類等,檢驗項目為多重動物用藥,蝦、貝及蟹類另加驗二氧化硫、過氧化氫,結果1件「國宴魚(鯰魚的一種)」檢出動物用藥西氟沙星Ciprofloxacin:0.002ppm及恩氟奎林羧酸Enrofloxacin:0.01ppm(動物用藥殘留標準:均不得檢出),不合格產品均已要求本市業者下架不得販售,並移請來源所轄衛生局處辦。北市衛生局表示,此次抽驗不合格之產品,可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5款「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之規定,並依同法第31條第1款處來源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

「西氟沙星Ciprofloxacin」為一種廣效性抗生素,可用於治療人類的呼吸道感染、中耳炎、眼感染、腎臟及泌尿道感染等。「恩氟奎林羧酸Enrofloxacin」屬於動物用藥品,用於治療動物因細菌或黴漿體引起之感染,上述藥品,皆未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准登記使用於水產動物,依動物用藥殘留標準魚類均為不得檢出。衛生局提醒水產養殖業者,魚類若罹染疾病,應優先請專業獸醫診治,依處方合法使用藥品,以保障魚類之健康安全,並避免環境中抗藥性細菌的產生。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77。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 或上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http://consumer.fda.gov.tw/查詢相關訊息。

關鍵字: #動物用藥 #二氧化硫 #過氧化氫 #安全容許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