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衛生局1月份至賣場、超商及攤商抽驗市售麵食,在32件中有1件驗出大腸桿菌超過標準。衛生局已令業者限期改正,期屆複檢若仍不符規定,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0條,爰依同法第33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指出,此次是依衛生標準(大腸桿菌群陰性,大腸桿菌群1000MPN/g以下)進行檢驗。大腸桿菌常被用來作為監測食品品質及是否遭受污染,或是製程有無衛生缺失的重要指標之一。其原因可能為水質不良、製造場所衛生欠佳、成品儲存不妥、員工個人衛生不良、食物容器洗滌不潔等所致,尤其臺灣氣候高溫多濕、各種微生物極易繁殖、食品也容易腐敗變質。
新北市衛生局呼籲消費者挑選麵食製品時,應選購外觀及信譽良好商家為優先考量,另購買後儘速食用完畢,如未馬上食用應佐以良好儲存方法,冰箱冷藏溫度應低於7℃,以確保食品新鮮安全。
※麵食類衛生標準:
大腸桿菌群【每公撮中大腸桿菌群最確數1000以下】
大腸桿菌【應為陰性】
不合格名單如下:
產品名稱: 油麵
抽驗地點(區域):蔡姓攤商(板橋區民享街116巷1弄2號攤販)
抽驗處廠商提供之產品供應商名稱(區域):自製
違規項目: 大腸桿菌 (6.20M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