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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農產品
2011/08/23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第三波飲冰品抽驗結果

內文出處 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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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第三波飲冰品抽驗結果

        為維護消費者食用飲冰品衛生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22日再公布第3波279件飲冰品抽驗結果,其中不合格件數共20件(不合格率7.2%),不合格原因均為經初、複抽,衛生指標菌量仍過高。

        本專案針對80件冰塊、100件飲料、66件冰品(冰沙、冰淇淋)、10件清剉冰及23件配料檢驗衛生標準,初驗結果有72件衛生標準不符合規定,經通知業者限期改善,其中有3家業者共7件產品因歇業無法進行複抽外,衛生標準複檢結果仍有20件(9件冰塊、9件飲料、2件冰沙)產品不符規定。對於不合格的業者,係衛生局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0條之規定,經通知業者限期改善,並於改善完成後擇日複抽結果仍不符規定,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3條規定,處分新臺幣3~15萬元罰鍰。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各項食品抽驗原則,分配該局所屬聯合稽查隊五區分隊,每區約90件,由分隊依據商業設立、實際販售飲冰品家數並依以下抽驗原則,排定抽驗對象無預警抽驗,故每一行政區抽驗件數自非平均:(一) 歷年抽驗不合格業者,追蹤抽驗。(二) 著名的餐飲場所、食品販售業者,加強抽驗。(三) 近年來未曾被本局抽驗到的業者。(四) 消費者檢舉列入各項食品專案查驗。(五) 食品重大突發或新聞事件、新興食品,另機動性排定專案抽驗。(六) 另針對飲冰品業者,衛生局有辦理衛生優良自主管理認證,針對未參加衛生優良自主管理認證業者,加強抽驗。 該局表示因飲冰品抽驗具有時效性,全程需低溫冷藏運送,第1件檢體抽驗後後3小時內需送達該局檢驗室,故抽驗需事前規劃路程遠近,相近路程排定相同抽驗時間,檢驗報告簽發時間有先後時間差,故分批發布新聞公告週知。

        冰塊、冰沙及冰淇淋均屬於「冰類衛生標準」判定,冰塊每公撮中生菌數100以下、大腸桿菌群陰性;冰沙則為每公撮中生菌數100,000以下、大腸桿菌群100以下、大腸桿菌陰性;咖啡及茶飲料則屬於「飲料類衛生標準」判定,每公撮中生菌數10,000以下、大腸桿菌群10以下、大腸桿菌陰性;配料則屬於「不需再調理即可供食用之一般食品」判定,每公撮中大腸桿菌群1,000以下、大腸桿菌陰性。 大腸桿菌群常被用來作為監測食品是否遭受污染,或是製程有無衛生缺失的重要指標之一,食品中檢出大腸桿菌群過多,雖不是食品中毒病原菌,不致於影響身體健康直接致病,卻足以顯示該產品衛生狀態不良。衛生指標菌如超過標準,即表示在製作過程當中的衛生狀況、食材、器具、包裝過程可能遭受污染,或工作人員的個人衛生狀況不佳所造成,至於常溫保存更是微生物繁殖的最佳環境。 本專案除抽驗飲冰品外,並提醒業者重視製作過程、環境衛生及自主管理情形,包括產品品質衛生、人員衛生…等管理,如從業人員應重視個人衛生做好定期體檢,手上有傷口時應即刻停止調理食物,以避免污染食材、注意冰箱儲存溫度管控等。

        此外衛生局呼籲消費者,在選購飲冰品時最好多觀察現場製作販售場所之環境是否衛生?盛裝容器是否清潔?有無蚊蠅、蟑螂出沒?冰品原料有無加蓋?另外也需注意服務人員是否經常洗手等。 該局呼籲業者需落實衛生自主管理,為保護消費者,抽驗結果除適時發布新聞外,並公布於衛生局網站,歡迎查詢,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1061。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查詢相關訊息。

關鍵字: #衛生指標菌 #微生物 #大腸桿菌 #檢驗 #飲料類衛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