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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8

住宅火險加量不加價! 颱風淹水也可賠

內文出處 https://news.591.com.tw/news/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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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送大紅包!保險局昨(22)日表示,有房族凡投保住宅火險,無論新舊,明年元旦起「加量不加價」,在不調漲保費的情況,將提高建築物、動產、竊盜事故及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的保險限額,並新增住宅火災保險額外費用及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之保險保障。

|動產保險金額上限 從60萬提高至80萬

為使民眾住家安全受到更周全的保障,保險局宣布擴大住宅火災保險保障範圍之相關內容,包括修正「住宅類建築造價參考表」,調整建築物之重置成本,主要調整建築物本體之各區每坪造價,平均提高約18%;以及提高保障限額,像是動產保險金額上限由60萬提高至80萬元、竊盜之每一事故賠償金額上限由10萬提高至15萬元、保險期間內累計賠償金額上限由20萬提高至30萬元。

另外,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之每一個人體傷50萬元、每一個人死亡1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體傷及死亡5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害100萬元之保險限額提高為目前限額之2倍,並將保險期間內之最高賠償金額由2000萬提高為2400萬元。

│新增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之保險保障

再來,新增承保範圍部分,住宅火險將新增5大項目,包括金融、信用卡及證件重製費用及租屋仲介費用,最高5000元實支實付;搬遷費用則實支實付最高10萬元為上限,以及生活不便補償金每日3000元,每一事故最高以30日為限。也就是說,如果民眾住宅發生火災不堪居住,不只有原本可領的臨時住宿費用每日最高5000元,還有新增的生活不便補助金每日3000元可使用。

|颱風最常登陸地區 最高賠償7000元

另外,颱風洪水險則明年開始買住宅火險就直接送,只要是因為颱風或淹水導致不動產及動產損失就可補償,賠償限額依風險分為三區,颱風最常登陸的地區像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屏東縣等「第三區」風險最高,最高賠償7000元;第二區是台北市、新北市、台南市、高雄市、桃園市、澎湖縣、金門馬祖等最高賠償8000元;第一區是新竹縣市、台中市、嘉義縣市、苗栗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等最高賠償9000元。

另,為使民眾迅速得到理賠,就「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部分,如建築物之淹水高度已達50公分,符合「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之住戶淹水救助時,民眾即可檢附理賠申請書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無須另檢附損失清單,經保險公司查證屬實者,保險公司將依各區賠償限額予以賠付。

關鍵字: #動產保險 #火災保險 #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