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擬強制三十年以上的老屋必須做健檢才能賣,立法院本會期將提出「建築法」修正草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趙天麟指出,並非三十年老屋就需要健檢,應觀察所在地是否為土壤液化潛勢區。
趙天麟表示,台北市已先公布土壤液化潛勢區,政府應該就各地的土壤潛勢狀況配合房屋健檢,三十、四十年以上的房屋不一定有健檢的必要,而是要看是不是在潛勢區域。
趙天麟擔心,如果只因為房子達到三十年年限就要做健檢,這樣不只會讓中古屋銷售大受打擊,造成買賣之間的恐慌,更不利於房屋的汰換,最後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政府應該要提出更精確的政策,否則他不贊成實施三十年老屋健檢。
召委陳超明則認為,三十年老屋健檢政府僅能補助部分費用,只有都更老房子才能真正治本。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將審查「住宅法」草案答詢,趙天麟表示,民間團體要求將社會住宅弱勢比例增至百分之三十,但是仍有人認為比例太高,因此會在百分之二十及三十間再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