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於2021年10月5日,美國加州州長簽署 AB 1200 法案,監管食品接觸材料、植物纖維製品中的PFAS,以及要求廚房烹飪用具廠商揭露指定的化學物質資訊,並於2023年1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這項法規修訂反映出食品安全和消費者權益日益受到關注,如PFAS作為一類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風險的化學物質,其限制在食品包裝中的使用具有重要意義。此外,公開披露廚具中的化學物質清單也有助於消費者更好地了解所使用的廚房用具可能涉及的潛在風險,這將有助於保障食品的安全和健康。
而自2024年1月1 日起,再擴增要求產品包裝上須標示指定的化學資訊,如以下法案要點中Note *2 & *3 所述。
AB-1200法案中的名詞定義
- 食品包裝:供應、儲存、保護、銷售食品或飲料的包裝與包裝組件,主要由紙、紙板或其他源自植物纖維的材料組成。包含食品/飲料容器、外帶食品容器、襯墊、包裝紙、餐具、吸管以及一次性盤子、碗。
- 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質或PFAS:含有至少一個全氟化碳原子的氟化有機物質。
- 廚房烹飪用具:用於準備或儲存食物/飲料的用具。包含烘焙模具、烤盤、碗、烤架、平底鍋、鍋子、煎鍋、托盤和炊具。
- 指定化學物質清單:包含已確定為具有危險特性的候選化學物質清單(Candidate Chemicals),或符合加州毒性物質管理部(Department of 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DTSC)依法通過的化學物質要求限制,並發布在加州DTSC網站上。
AB-1200法案要點
Note:
*1網站上應揭露資訊:
(a)當指定列表(Designated list)中的化學物質刻意添加於廚房烹飪用具
(b)當產品含有加州-權威清單(authoritative list)中所列化學物質
(c)可連至上述清單資訊之連結
*2產品標籤:
(a)以“ This product contains: ”為標示的開頭
(b)標籤上同時以英語及西班牙語標示“ For more information about chemicals in this product, visit ”,並放上*1要求之連結及QR code(或其他機器可讀代碼)。
*3. 同時符合以下二點之廚房烹飪用具,可豁免加貼產品標籤(線上通路仍須符合*2要求)
(a)產品之表面積小於 2 平方英寸
(b)產品無可貼上標籤之外包裝或吊牌等附件
標示及內容
The products in the table above contain:
Chemical Name
|
Authoritative List
|
Link to Authoritative List
|
Aluminum
|
ATSDR Neurotoxicants; CA MCLs; CWA 303(d)
|
CalSAFER Aluminum
|
Iron
|
CWA 303(d)
|
CalSAFER Iron
|
Perfluoroalkyl and Polyfluoroalkyl Substances (PFASs)
|
CECBP – Priority Chemicals
|
CalSAFER PFASs (PTFE)
|
禁止製造商宣稱不含任何來自清單上的特定化學物質,除非該化學物質非刻意添加。此規定要求產品網頁自2023年1月1日、產品標籤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以避免消費者產生誤解。
SGS台灣-雜貨實驗室擁有豐富經驗與最新法規資訊,能為您提供美國食品接觸材料法規測試與進行PFAS細項分析,歡迎您與我們聯繫!
參考資料:
1. 加州州法 Assembly Bill No. 1200。檢索日期:2023/09/26。檢自
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NavClient.xhtml?bill_id=202120220AB1200
2. DTSC 加州毒性物質管理部。檢索日期:2023/09/26。檢自
https://dtsc.ca.gov
3. DTSC CalSAFER。檢索日期:2023/09/26。檢自
https://calsafer.dtsc.ca.gov/cms/search/?type=Chemic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