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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1

行政院環保署預告草案 包材、容器及免洗餐具將禁用PVC

內文出處 SGS雜貨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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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C食品容器將率先退場!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2021年11月15日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發布預告草案,自2022年11月1日起將禁止含有聚氯乙烯(Polyvinylchloride,簡稱PVC)這類包材、容器及免洗餐具,用於裝填食品、乳製品、飲料或水、油鹽等調味品、藥品、酒類、維他命內服液或動物食品飼料等商品。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2022/04/29 發布最新公告,詳細內容請參閱以下網站連結。

<更新> 2023年7月開始 台灣禁止食品包裝中使用PVC
 

PVC材質隱憂! 可能致癌風險,或是引發重金屬、戴奧辛污染
  • 隱憂1 : PVC材質產品因耐熱需要,常添加安定劑,可能衍生重金屬對人體產生健康之危害。
  • 隱憂2 : PVC材質不抗油溶腐蝕,亦有塑化劑滲入食物中之可能性,導致各種暴露於環境賀爾蒙作用與可能致癌之風險。
  • 隱憂3 : PVC於廢棄階段,經焚化燃燒除產生戴奧辛外,因安定劑之添加,而容易排放鉛、鎘等重金屬或是其化合物。戴奧辛及重金屬,除可能從焚化爐煙囪排出進入空氣中,也可能存在於焚化爐的飛灰與底渣中,而隨著灰渣的掩埋或再利用,散布於環境,而有造成環境危害之虞。 

對此,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維護國民健康及推動環境保護,引導業者使用其他替代材質,以減少消費端使用含PVC商品,20211115日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發布預告限制含聚氯乙烯之平板包材、公告應回收容器及非平板類免洗餐具不得製造、輸入及販賣草案。草案中明訂,這類含PVC的包材、容器及免洗餐具,不得填裝食品、乳製品、飲料或水、油鹽等調味品、藥品、酒類、維他命內服液或動物食品飼料等商品。且上述商品在2022111日之後不得製造、輸入及販賣。在此之前已生產或輸入的商品則不在草案管制範圍內。
根據草案內容,相關定義說明如下:

平板包材: 係指塑膠襯墊*1、泡殼*2及公告應回收平板容器
*1:用作緩衝及保護裝填物品或產品,需有其他外包裝,無法單獨裝填物品成為商品之無蓋包裝材料。例如餅乾禮盒防止產品碰撞碎裂之襯墊等。
*2:係指塑膠平板經過加工,用作緩衝及保護裝填物品或產品,例如以塑膠殼將紙卡與産品封裝在一起之單泡殼(包裝封口罩)、雙泡殼(對折盒)及塑膠平板摺疊貼合而成之摺疊盒等。

「限制含聚氯乙烯之平板包材、公告應回收容器及非平板類免洗餐具不得裝填之商品」:
  1. 食品、動物食品、飼料: 指可供人體或動物食用之產品。
  2. 乳製品:指以生乳、鮮乳或乳粉為原料為基本原料加工而成之食品。
  3.  調味品、醋、鹽:指用以調製食品之產品。
  4. 食用油脂:指可食用動植物油脂混合品或調製品。
  5. 飲料:指未含酒精飲料之水,含糖或其他甜味料或香料之飲品。
  6.  礦泉水、純水、蒸餾水及其他供飲用之包裝水:指以礦泉水、純水、蒸餾水及其他為原料
    加以包裝而成之包裝水。
  7. 酒:指菸酒管理法所稱之酒。
  8. 藥酒:指含取得行政院衛生福利部藥品許可證者。
  9. 胺基酸類及多種維他命之內服液劑:指以胺基酸類及多種維他命 為原料製成之內服液劑。
  10. 成藥、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指限於藥廠售出時使用之容器。
針對此次預告草案,SGS 雜貨實驗室參考國內食品容器具包裝衛生標準,提供產品不含PVC測試、食品包材、容器及免洗餐具等測試項目服務,如欲了解更多詳情,煩請不吝撥冗來函或來電聯繫本公司客服人員。

撰文者:SGS雜貨實驗室編輯小組

引用資料來源: 行政院環保署預預告「限制含聚氯乙烯之平板包材、公告應回收容器及非平板類免洗餐具不得製造、輸入及販賣」草案 。檢索日期:2021/11/15 。檢自-草案總說明及逐項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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