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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農產品
2013/03/25

臺北市衛生局公布2月生鮮蔬果殘留農藥檢驗結果

內文出處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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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市民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計畫按月前往各蔬果零售業者、超市、大賣場及有機蔬果販賣店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殘留農藥情形,2月共抽驗50件產品,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 本次抽驗50件生鮮蔬果中,15件屬有機蔬果產品,均未檢出農藥殘留,符合規定。另35件一般蔬果產品中,有1件檢出殘留農藥,其檢出量在「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限量範圍內,符合規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殘留農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者,係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31條第1款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該局特別表示,食品安全首重源頭把關,於市面抽驗產品屬於終端的管理,只有落實源頭田間監測及產地加強輔導農民於栽種時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 為維護民眾食用安全,衛生局呼籲農友於栽種蔬果施用農藥,應符合相關法令,同時提醒民眾為減少攝入蔬菜可能之殘留農藥,建議清洗蔬菜時應去除外葉,先用水沖洗蔬菜根部,將泥沙清除,並將根部摘除,以水浸泡10至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可有助於去除殘餘的農藥。此外,一般消費大眾亦可用烹煮、選擇當季蔬果等方法,來減低農藥的殘留;炒菜時,將鍋蓋打開,亦可促使農藥隨蒸氣而揮散。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1061。以上稽查結果,可上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http://consumer.fda.gov.tw/或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查詢相關訊息。

關鍵字: #抽樣檢驗,農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