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於111年10月12日之「天然食用色素衛生標準」,已於2024年開始實施。為強化該等天然食用色素之管理,本次共計新增11種天然色素之特定規格要求,包括重金屬及微生物等規定;另重新整併及修正部分色素品項,以使品項之呈現更為精簡。以下為重點修正項目提醒:
附表色素項目修訂
- 新增藻類胡蘿蔔素(Algal carotenes)及梔子紅(Gardenia Red)品項。
- 整併以花青素、葉綠素、類胡蘿蔔素等為主成分的天然色素。
- 刪除蕎麥全草抽出物(Buckwheat extract)、蟹色素(Crawfish colors)、甘草色素(Licorice colors)、花生色素(Peanut colors)、橘子色素(Orange colors)、蝦色素(Shrimp colors)、高粱色素(Sorghum colors)及棉籽粉等品項。
針對部分色素增訂重金屬及微生物等之特定規格要求。
英文/中文名稱 |
2024 年起 |
2024 年前 |
Algal carotenes
藻類胡蘿蔔素 |
砷 3 mg/kg 以下
鉛 2 mg/kg 以下 |
砷 3 ppm 以下 (以As計)
鉛 2 ppm 以下
重 金屬 40 ppm 以下(以Pb) |
Amaranthus Color
紅莧菜色素 |
砷 3 mg/kg 以下
鉛 2 mg/kg 以下 |
Annatto
婀娜多 |
砷 3 mg/kg 以下
鉛 2 mg/kg 以下
汞 1 mg/kg以下
鎘 0.5 mg/kg以下 |
Anthocyanin
花青素 |
砷 3 mg/kg 以下
鉛 2 mg/kg 以下
汞 1 mg/kg以下
鎘 1 mg/kg以下 |
Beet Red Color
紅甜菜色素 |
砷 3 mg/kg 以下
鉛 2 mg/kg 以下
汞 1 mg/kg以下
鎘 1 mg/kg以下 |
Carmine
胭脂紅 |
鉛 2 mg/kg 以下
砷 1 mg/kg以下
汞 0.5 mg/kg以下
鎘 0.1 mg/kg以下
沙門氏菌:陰性 |
Chlorophyll
葉綠素 |
砷 3 mg/kg 以下
鉛 2 mg/kg 以下
汞 1 mg/kg以下
鎘 1 mg/kg以下 |
Cocoa Color
可可色素 |
砷 3 mg/kg 以下
鉛 2 mg/kg 以下 |
Gardenia Blue
梔子藍 |
砷 3 mg/kg 以下
鉛 2 mg/kg 以下 |
Gardenia Red
梔子紅 |
砷 3 mg/kg 以下
鉛 2 mg/kg 以下 |
Gardenia Yellow
梔子黃 |
砷 3 mg/kg 以下
鉛 2 mg/kg 以下 |
Laver Color
紫菜色素 |
砷 3 mg/kg 以下
鉛 2 mg/kg 以下 |
Monascus Color
紅麴色素 |
砷 3 mg/kg 以下
鉛 2 mg/kg 以下 |
Onion Color
洋蔥色素 |
砷 3 mg/kg 以下
鉛 2 mg/kg 以下 |
Persimmon Color
柿子色素 |
砷 3 mg/kg 以下
鉛 2 mg/kg 以下 |
Plant carbon
植物碳 |
砷 3 mg/kg 以下
鉛 2 mg/kg 以下
汞 1 mg/kg以下
鎘 1 mg/kg以下 |
Plant carotenes
植物胡蘿蔔素 |
砷 3 mg/kg 以下
鉛 2 mg/kg 以下 |
Safflower Yellow
紅花黃 |
砷 3 mg/kg 以下
鉛 2 mg/kg 以下
汞 1 mg/kg以下
鎘 1 mg/kg以下 |
Saffron
番紅花 |
砷 3 mg/kg 以下
鉛 2 mg/kg 以下 |
Spirulina Color
螺旋藻/藍藻色素 |
砷 3 mg/kg 以下
鉛 2 mg/kg 以下
汞 1 mg/kg以下 |
Tamarind Color
酸豆/羅望子色素 |
砷 3 mg/kg 以下
鉛 2 mg/kg 以下 |
Tomato Color
番茄色素 |
砷 3 mg/kg 以下
鉛 1 mg/kg以下
汞 1 mg/kg以下
鎘 1 mg/kg以下 |
Turmeric Color
薑黃色素 |
砷 3 mg/kg 以下
鉛 2 mg/kg 以下
汞 1 mg/kg以下
鎘 1 mg/kg以下 |
Xanthophylls
葉黃素類 |
砷 3 mg/kg 以下
鉛 2 mg/kg 以下
汞 1 mg/kg以下
鎘 1 mg/kg以下 |
- 砷之項目規格刪除「以As計」文字,改以定量結果規範。
- 修正重金屬之單位為 mg/kg。
增訂真菌毒素限量引用之標準
天然食用色素中總黃麴毒素及橘黴素之限量,應符合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之規定。
天然食用色素
凡以天然原料來源,經水、乙醇、植物油或加工助劑准用之溶劑萃取出之有色萃取物,未經純化且主要供為食品著色用途者,皆得以天然食用色素用途,依著色之必要需求,適量添加於食品中。
天然色素使用原則
天然食用色素為具有特定功能用途之原料,天然食用色素衛生標準雖非正面表列,且無特殊使用範圍及用量之限制,但其使用,仍應以著色之必要使用量為原則,且其製造、加工及販賣,仍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其他相關規定。
(詳細修訂內容請參閱食藥署網站公告。)
資料來源
食品藥物管理署(2022/10/12)。預告修正天然食用色素衛生標準。檢索日期:2022/10/12檢自
https://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28279
食品藥物管理署(2022/10/12)。預告修正天然食用色素衛生標準。檢索日期:2022/10/12檢自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4&id=t601264
食品藥物管理署(2023/3/29)。發布修正天然食用色素衛生標準。檢索日期:2023/12/31檢自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8674
※ 本文由SGS食品服務部編輯小組參考整理自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