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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農產品
2012/06/27

臺北市衛生局公布5月生鮮蔬果殘留農藥檢驗結果

內文出處 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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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衛生局公布5月生鮮蔬果殘留農藥檢驗結果

為維護市民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計畫按月前往各蔬果零售業者、超市、大賣場、農產公司批發市場等販售場所抽驗生鮮蔬果(含茶葉)殘留農藥情形,5月共抽驗73件產品,檢驗結果13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17.81%。

此次抽驗73件生鮮蔬果中,有46件檢出殘留農藥,其中33件檢出量尚在「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限量範圍內,符合規定;另13件不符規定產品,檢出的殘留農藥種類包含殺菌劑百克敏、菲克利、賓克隆、達滅芬、賽座滅、邁克尼,殺蟲劑克凡派、祿芬隆、芬普尼、陶斯松、佈飛松、亞滅培、第滅寧、大滅松,殺螨劑芬普螨(上述15種農藥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為合法登記並領有許可證,核准使用於限定類別之農作物)。

此次違規原因分析為10件蔬果檢出農藥超量、2件蔬果檢出於該類農作物不得使用之農藥、1件蔬果同時檢出農藥超量及不得使用於該類之農藥。 針對不合格產品,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除要求本市業者下架回收、不得販售外,來源廠商屬外縣市者,已移請來源所轄衛生局查辦,另無法交待來源之業者,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5條處分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殘留農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31條第1款規定,處以新臺幣6~600萬元罰鍰。

該局特別表示,食品安全首重源頭把關,於市面抽驗產品屬於終端的管理,只有落實源頭田間監測及產地加強輔導農民於栽種時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

為維護民眾食用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農友於栽種蔬果施用農藥,應符合相關法令。同時提醒消費者在選購蔬果時,最好選擇具有良好信譽之商家產品,或具農政機關核發之農產品標章,以確保飲食安全。另為減少攝入蔬菜可能之殘留農藥,建議清洗蔬菜時應去除外葉,先用水沖洗蔬菜根部,將泥沙清除,並將根部摘除,以水浸泡10至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可有助於去除殘餘的農藥。此外,一般消費大眾亦可用烹煮、選擇當季蔬果等方法,來減低農藥的殘留,炒菜時,將鍋蓋打開,亦可促使農藥隨蒸氣而揮散。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1061。以上稽查結果,可上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http://consumer.fda.gov.tw/或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查詢相關訊息。

關鍵字: #安全容許量 #殺蟲劑 #殺螨劑 #農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