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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於2012 年4 月發布第2012/12/EU 號指令,修訂兩種(含)以上水果製成的果汁,其產品標示需列出使用的原料果汁或果泥份量,並依使用量多寡排列。若使用3 種(含)以上水果製成的產品,可以”數種”水果來代替使用水果名單,或標明水果數量亦可。此外,歐盟禁止在果汁中添加糖份,但以果泥和水製成的果醬則可添加糖份或甜味劑,然不得標示為”無添加糖份”。註:我國在2011 年、2010 年、2009 年出口果汁等產品至歐洲分別約1,440 公噸、1,686公噸、1,082 公噸。
關鍵字: #甜味劑 #糖份 #進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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