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塑化劑事件發生後,食品藥物管理局已於4月到 5月間分別於北(台北)、中(台中)、南(高雄)區,針對食品及食品添加物業者舉辦宣導說會,除藉以強化業者對食品添加物法規之認知外,更期能提升業者自者管理能力,尤其在製造及販賣食品添加物時能確實做好標示管理,提供正確產品訊息給購買食品添加物之下游食品加工業者。另為讓消費者也對食品添加有最基本的認識,亦對此作簡單說明(請參閱「安心資訊平台-消費者知識庫http://twap.sgs.com/sgsrip/kmmain.asp?kmid=85」),期讓消費者作為選購食品的參考。
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不論制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抑或是農藥及動物用藥殘留標準,都是依據科學方式進行評估,標準訂定後,定期對各類食品進行監測,再依據監測結果評估是否需要強化管理。目前衛生署所發布准用的食品添加物每ㄧ單獨品項,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的規定,都必須經過查驗登記取得許可證,業者始能進行製造及販售,我國此種對食品添加物的管理強度,是絕不亞於其他先進國家的。
除此之外,食品藥物管理局也再次呼籲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認清產品資訊,包括品名、成分(包括食品添加物)、有效日期、負責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原產地(國)及必要的警語。由於食品種類及形態日益多元化,做個聰明的消費者要五不買,來源不明者不買、成分不明者不買、標示醫藥效能者不買、誇大功能者不買、標示不完整者不買。如有任何的疑問,可就近向當地衛生局詢問,聰明選購食品,才能買得開心,又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