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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9

北市衛生局公布第三、四季市售生鮮蔬果殘留農藥監測結果

內文出處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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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衛生局公布第三、四季市售生鮮蔬果殘留農藥監測結果

        為維護市民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計畫按月前往各傳統市場、超市、大賣場、農產公司及有機蔬果販賣店等場所抽驗生鮮蔬果殘留農藥情形,第三、四季共抽驗389件生鮮蔬果產品,檢驗結果17件檢出殘留農藥不符規定(詳如附件名冊)。
        本次抽驗389件生鮮蔬果產品,包含45件有機蔬果及344件一般蔬果,其中1件有機蔬果「尖石白菜」檢出殘留農藥芬普尼(Fipronil)0.002ppm,尚在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之「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限量範圍內,但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有機蔬果不得使用任何化學農藥,故判定為不符規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已將不符規定產品交由農政單位續辦,若經查證違規屬實,依照違反「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相關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北市衛生局抽驗之344件非屬有機蔬果產品中,共有68件檢出殘留農藥,其中52件殘留農藥檢出量尚在「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限量範圍內,符合規定。另16件不符規定產品檢出殘留農藥種類含有殺蟲劑:亞滅培、克凡派、陶斯松、滅必蝨、百利普芬、芬普尼、達馬松、益達胺、賽洛寧、托福松、佈飛松;殺菌劑:待克利、達滅芬、四氯異苯腈、貝芬替;殺草劑:二‧四地。上述16種農藥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為合法登記並領有許可證,核准使用於限定類別之農作物;惟亞滅培、克凡派、百利普芬、芬普尼、益達胺、賽洛寧、托福松、佈飛松、達滅芬、四氯異苯腈、貝芬替、二‧四地在限定類別之農作物的使用超過限量標準,而待克利、陶斯松、滅必蝨、達馬松則分別不得使用於果菜類、小葉菜類、核果類、大漿果類,依規定不得檢出。不合格產品除要求本市業者下架不得販售外,已移請來源所轄衛生局處辦。
        殘留農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5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31條第1款規定,處以6~600萬元罰鍰。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特別表示,食品安全首重源頭把關,於市面抽測產品屬於終端的管理,只有落實源頭田間監測及產地加強輔導農民於栽種時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為維護民眾食用安全,衛生局呼籲農友於栽種蔬果施用農藥,應符合相關法令,同時提醒民眾為減少攝入蔬菜之可能殘留農藥,建議清洗蔬菜時應去除外葉,以水沖洗蔬菜根部,將泥沙清除,並將根部摘除,再用水浸泡10至20分鐘,以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即可將殘留農藥洗出。此外,加熱烹煮可使農藥分解;炒菜時,將鍋蓋打開,亦可促使農藥隨蒸氣而揮散。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1061。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查詢相關訊息。

關鍵字: #農藥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