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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品
2023/05/26

3分鐘快速了解特定用途化粧品市場的法規變革與影響

內文出處 健康產業服務部編輯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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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於2024年7月1日起「特定用途化粧品」須執行「產品資訊檔案(PIF)」、「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GMP)」。現行與新規定的差異性有哪些呢?就讓小編帶您快速了解。

「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已於2018年5月2日全文修正為「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且衛生福利部於 2019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原「含藥化粧品」名稱也修正為「特定用途化粧品」,其功能沒有改變,仍定義為防曬、染髮、燙髮、止汗制臭、牙齒美白或其他特定用途的化粧品。

新法執行對於特定用途化粧品市場的法規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現在到2024年6月30日,如果您有販售特殊用途化粧品,特別注意以下內容:

  1. 正式籌備「產品資訊檔案(PIF)」、「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GMP)」,重要時期。

  2. 調整包裝標示,刪除許可證字號。

  3. 別忘記!仍須查驗登記。

延伸閱讀: 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PIF),用PIF保障化妝保養品消費安全 |SGS安心資訊平台

當到了2024年7月1日,特定用途化粧品須

  1. 確實執行「產品資訊檔案(PIF)」、「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GMP)」。

  2. 不應標示許可證字號標示(因為以無許可證字號管理方式)。

  3. 取消「查驗登記許可證」制度。但需要執行產品登錄。

  4. 無需特定用途成分之含量。(因已無特定用途化粧品管理規範,未來特定用途化粧品使用限制表亦將納入一般化粧品原料限制表內。)

特定用途化粧品市場的法規差異性:

 

產品資訊檔案(PIF)
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GMP)

修正標示規定

查驗登記許可證

現行

  • 無需PIF、GMP,需進行準備

  • 無須標示許可證字號。

  • 許可證字號刪除,現行得依「特定用途化粧品得自行變更之查驗登記事項」自行刪除,無須申請。

  • 仍需特定用途成分之含量。(民國110年7月7日標示新制)

  • 仍須查驗登記

2024.07.01

  • 需進行PIF、GMP

  • 不應標示許可證字號。

  • 民國113年6月30日前製造或輸入產品,得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第9條,於原標示之保存期限內繼續販賣。

  • 無需特定用途成分之含量。

  • 免查驗登記,已無特定用途化粧品查驗登記管理制度。但需要產品登錄。


※本文由SGS健康產業服務部編輯小組整理編撰;若他方引用本網頁相關文章內容亦應註明出處,並應確實遵守著作權規範

關鍵字: #PIF #特定用途化粧品 #化粧品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