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已於2018年5月2日全文修正為「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且衛生福利部於 2019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原「含藥化粧品」名稱也修正為「特定用途化粧品」,其功能沒有改變,仍定義為防曬、染髮、燙髮、止汗制臭、牙齒美白或其他特定用途的化粧品。
新法執行對於特定用途化粧品市場的法規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現在到2024年6月30日,如果您有販售特殊用途化粧品,特別注意以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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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籌備「產品資訊檔案(PIF)」、「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GMP)」,重要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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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包裝標示,刪除許可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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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忘記!仍須查驗登記。
延伸閱讀: 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PIF),用PIF保障化妝保養品消費安全 |SGS安心資訊平台
當到了2024年7月1日,特定用途化粧品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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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執行「產品資訊檔案(PIF)」、「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G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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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標示許可證字號標示(因為以無許可證字號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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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查驗登記許可證」制度。但需要執行產品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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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需特定用途成分之含量。(因已無特定用途化粧品管理規範,未來特定用途化粧品使用限制表亦將納入一般化粧品原料限制表內。)
特定用途化粧品市場的法規差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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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資訊檔案(PIF)
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G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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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標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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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驗登記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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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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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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