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政府衛生局配合臺北市市場處『列管攤販集中場(夜市)現切水果類攤販聯合稽查』計畫,於102年10~12月專案抽驗夜市現切水果,共計抽驗47件,檢驗結果13件不符規定,違規原因分別為:9件違法添加殺菌劑過氧化氫(雙氧水)、4件違法添加甜味劑糖精及環己基(代)磺醯胺酸(甜精)、合格率為72.4%,衛生局已通知攤商下架違規產品,及通知市場處轉知各自治會全面稽查宣導,嚴禁攤商非法使用食品添加物,同時移請果菜批發市場轄區衛生局共同調查釐清批發市場及產地有無造成添加物污染的可能情形。本專案主要檢驗項目為甲醛、過氧化氫、二氧化硫、糖精、環己基(代)磺醯胺酸,13件違規產品中,有9件(水梨及蜜棗)檢出殺菌劑過氧化氫、3件(芒果青、柿子)檢出甜味劑環己基(代)磺醯胺酸、1件芒果青同時檢出糖精及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違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規定,依法可處加工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以下罰鍰。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本專案發現業者非法使用甜味劑情形已有減少,惟本次查獲檢出過氧化氫的「水梨及蜜棗」,經衛生局調查結果,攤商否認使用過氧化氫並說明來源為新北市果菜批發市場,該局已移請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協助調查釐清批發市場及產地有無造成過氧化氫污染情形。衛生局提醒民眾,低濃度的過氧化氫,僅具輕度刺激性質,甚少產生明顯中毒症狀。但若食用過多可能會引起噁心、嘔吐、腹瀉或腹脹等腸胃道刺激症狀,甚至還會導致腸胃道潰瘍、出血、黏膜發炎等危險。人工甜味劑糖精及 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食用過量,常引起口乾、胃酸過多,導致腸胃道不舒服的情況,其甜度約為等量蔗糖的30~60倍左右,可提供食品的甜味,可使用於蜜餞、瓜子、碳酸飲料、代糖錠劑、粉末及特殊營養食品等,不過民眾如果長期食用,易增加腎功能負擔,不宜過量食用。衛生局提醒民眾購買或食用即食生菜或截切水果等食品,應選擇商譽良好、販售場所整潔衛生的店家,所購買食物注意色澤及氣味是否正常,購買後應立即食用完畢,以避免細菌孳生。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1061。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查詢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