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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6

預告修正「化粧品或化粧品成分安全性評估申請動物試驗辦法」第一條草案 【發布日期:2019-05-16】

內文出處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2318

配合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名稱及條次變更而修正本辦法授權依據。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5月16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81602975號
附件:「化粧品或化粧品成分安全性評估申請動物試驗辦法」第一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主旨:預告修正「化粧品或化粧品成分安全性評估申請動物試驗辦法」第一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六條第六項。
三、「化粧品或化粧品成分安全性評估申請動物試驗辦法」第一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本次配合授權母法名稱及條次變更,修正幅度些微,爰將預告天數縮短為30天。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30日內,至本部「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中「法規草案」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561
(四)電子郵件:protein06@fda.gov.tw
(五)傳真:(02)2653-2006

 

關鍵字: #安全性評估 #化粧品 #動物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