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於111年5月25日發布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刪除陶斯松於包葉菜類等32項殘留容許量,以降低國人飲食暴露風險。
刪除陶斯松於包葉菜類等32項殘留容許量
衛生福利部於5月25日發布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修正內容為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刪除陶斯松於包葉菜類等使用方法及其範圍,以及因應先進國家禁限用陶斯松之趨勢,本階段刪除陶斯松32項殘留容許量(如下所列),以降低國人飲食暴露風險:
- 包葉菜類:包葉菜類、花椰菜
- 小葉菜類:其他小葉菜類(羅勒除外)
- 梨果類:其他梨果類(印度棗除外)
- 柑桔類
- 麥類:大麥、小麥
- 麥類加工品:小麥麵粉
- 乾豆類:大豆、樹豆(乾)、蠶豆(乾)、花豆(乾)、豇豆(乾)
- 植物油:精緻大豆油
- 堅果類:杏仁、美洲胡桃、胡桃
- 小漿果類加工品:葡萄(乾)
- 香辛植物:香辛植物(果實)、香辛植物(根莖)、香辛植物(種子)、胡椒
- 草木本植物:巴西利、金盞花、洋甘菊、茉莉花、香蜂草、桂花、馬鞭草、奧勒岡草、鼠尾草、薄荷
引用資料來源
※ 本文由SGS食品服務部編輯小組參考整理自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相關資料。